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魁說的也有道理,在一次分地會上,他就把“見人有地”的這個分地法跟大家說了。
大家聽了以後,礙於鄰里關係的情面,也沒有人公開反對,大部分人覺得這個分地法也算公平,就預設了這個分地法。
於是,在會上閆鳳啟找了7個人成立了分地小組,開始給生產隊的田地評等級和丈量田地的事宜,緊鑼密鼓的開始分田地了。
田地分到5、6天的時候,一級田和一級地也都分下去了。
有一次,陳奉魁碰到村子裡兩個懷孕快要生孩子的女鄰居,他對她們挑唆道:咱們分地是見人有地。你們也可以為孩子要一份田地,不然的話,孩子出生後,不一定到哪一年才能分到田地。還有,嫁出去的姑娘無論戶口遷沒有遷走,都不應該再分田地了,可閆鳳啟卻給她們分了田地,這等於是在婆家和孃家得到了雙份地,這樣分地根本就不合理。
其中,有一個婆婆本身就有點胡攪蠻纏,聽他這麼一“點撥”心裡就豁然開朗了,她就串聯一些村子裡對這樣見人分地的方法不滿的農戶,找各種理由問閆鳳啟要田要地,變著法的向他發難。
無獨有偶,閆鳳啟一個自家屋裡的叔叔,臥病在床兩三年了,剛分了一級地他就死了。
村子裡的就有人要死者的家屬退地,死者的家屬說分地的時候,人還活著了,講的是見人有地,他自然就不願意退地。
別看現在的土地沒人願意種,但是,在80年代初,農民對土地可是惜地如命的,為了一個小地埂子都會爭的臉紅脖子粗的,甚至打架。
農村的事情本身就有點錯綜複雜,又沒有一刀切的檔案做依據,有些事情全靠農戶的公知良俗來維持的。
所以,經陳奉魁背地一挑唆,那些人就該給閆鳳啟吵鬧了,有一次分田地時,在陳奉魁的蠱惑下,閆鳳啟分地的賬本子也被人搶過去撕爛了,丈量土地繩子也被人用鐵鍬給斬斷了,地也分不下去了。
聽他們搶賬本、斬繩子的理由又都很充分,也就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
而閆鳳啟又沒有執法權來處理他們,況且他們的一些藉口,聽起來也有點合理不合法,合法而又不合理的那種胡攪蠻纏的歪理。
閆鳳啟見地分到半途而廢,就分不下去了,於是,他就臥泥撂挑子不幹了。
面對群眾分地的呼聲,大隊幹部就到大閆灣來開社員會組織分地的事情。
既然閆鳳啟不願意幹了,要分地,就得重新選一個隊長出來當帶頭人。
在一次群眾會上,大隊幹部就問社員有沒有毛遂自薦自己出來擔任隊長的,或是有更好的分地方案說出來讓大夥聽聽。
別看有些人私下裡胡攪蠻纏時說的是頭頭是道,但到了十字架上,卻沒人能說出讓人信服的主意了。
會場沉默了一會後,陳天達清了清嗓子說:“只要我當上大閆壪的隊長了,按我的方法分地保證有90%的群眾都沒有意見。”
大隊幹部和社員都想聽聽,陳天達的分地方案,都催促他快點說。
只聽陳天達說:俗話說,沒有規矩,成不了方圓。見人有地的方法是對的,但得看是怎樣個見人有地法。首先,嫁出去的姑娘只要不是上門女婿的,無論戶口遷沒遷走,她不在大閆灣吃飯,也不為大閆灣的生產勞動做貢獻了,她就不應該分田地了,我先保證,我出嫁一年多的妹妹不要田地了。
第二,沒有娶進門的媳婦或是沒有出生的孩子,都不應該分田地,就像咱們坐火車一樣,你沒有趕上這趟火車,不能怪別人,你只能坐下一趟了。
第三,現在上面有土地五年一小調,十年一大調的政策。生產隊裡再拿出來20畝集中地,再加上將來有退地農戶退出來的土地,五年後,再把地分給那些新增人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