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宋世傑:媽,我很窮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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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世傑答應得爽快,但事實上心知肚明,要讓侯文華承認自己買兇刺殺王振揚,可能性真的不大。
“鞏Sir,根據還在暹羅的臥底警員彙報,鄭坤親口承認了他就是當年逃脫我們警方追捕的毒梟李萬豪。我申請帶隊過去引渡他回來受審。”
宋世傑答應過楊啟東儘快過去接他回來,同時他也真心想讓潛逃暹羅多年的李萬豪早日歸案。
“嗯,這一點我已經和王Sir彙報過了,他作為當年的經辦警員,也表示了很想完成這個多年的夙願。”
鞏家培喝了口咖啡,繼續說:
“但問題是李萬豪畢竟是在暹羅,我們香江特區和那邊並沒有強制引渡條例,我們手頭上也沒有過硬的證據證明鄭坤和李萬豪是同一人,考慮到他在暹羅當地的勢力,要引渡回來困難重重。”
“鞏Sir,你的意思是?”
“王Sir已經與暹羅那邊的警隊高層聯絡過,我們可以以到暹羅調查侯文華犯罪集團跨國販毒一案的名義,過去獲取更多資料。如果你能想辦法取得李萬豪的醫療記錄……”
鞏家培沒有明說,但宋世傑秒懂。
已知,目前香江CIB這邊儲存著當年李萬豪包括出生日期,血型,指紋,甚至是當年他左腳中槍現場留下的血液樣本。
也就是說,DNA的提取當年沒有條件完成,現在有了。如果能在暹羅取得李萬豪的醫療記錄,或者毛髮樣本,一經比對,就是鐵證如山。到時香江警方申請引渡的理由就相當充分。
宋世傑點了點頭,現階段也只能見一步走一步。
很快,他們商量好了,宜早不宜遲,只要暹羅那邊溝通好了,就馬上出發前往暹羅辦案。
按照鞏家培的意思,此去涉及到接應臥底警員楊啟東回來,為了保密,只能由宋世傑自己前去。畢竟到了暹羅,香江警方沒有執法權,而且,這次能直接把李萬豪引渡回港的可能性極少,人多意義不大。
定好了所有事情,鞏家培讓宋世傑早點下班回去好好休息一下,陪陪家人。
畢竟連軸轉了這麼多天,以一個見習督察的身份幹了不少警司的活,遲下還要出差,生產隊的驢也不帶這樣使喚的。
出了門,對恭喜他升職的CIB同僚們表示感謝並許諾了過幾天一定請一頓大餐後,宋世傑離開了CIB總部。
“媽,我督察轉正了……嗯嗯,你有看電視?……哈哈你兒子當然有型……好,我今晚回來吃飯。”
掛了電話,宋世傑不禁失笑,自己升職了,母親顏佩雲比他還要興奮。
他已經能想象到媽媽向其它豪門闊太顯擺的情景:
名媛甲:我老公上禮拜在xx拍賣會上拍了條xx項鍊送給我,是17世紀xx王朝出品……
顏佩雲:什麼,你也知道了我兒子22歲就當了督察?
就突出一個釣魚佬風格。
從小到大,媽媽顏佩雲太寵他了,原主沒有被養成個紈絝子弟,真要感謝宋家三代下來的門風和家教。
還好,現在的宋世傑應該沒有丟宋家的臉。
但凡公職部門,人員升遷調動的訊息總是傳播得最快。
開車回家的途中,宋世傑已經接到了N個道賀的電話。
有親戚朋友的,同僚的,最離譜的是,還有某媒體約專訪的。
後者被宋世傑毫不猶豫地拒絕掉了。
出席警方新聞釋出會是一回事,在外面接受傳媒採訪又是另一回事。
低調做人,高調做事總是沒錯。
當然,所有的電話都是透過藍芽耳機接聽,就突出一個以身作則,遵紀守法。
至於某位不方便透露姓名的茜茜同學,在宋世傑將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