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集 崇儼炫術 (第2/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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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要依照家規,燒死文姬。
正當行刑之日,恰逢新羅真平王遊幸南山,眾臣隨駕。真平王乃是新羅第二十六代君主,亦即是善德女王之父,金春秋之外祖父。
眾人正遊玩之際,忽發現山下金官伽倻府宅中煙火大舉,並夾雜呼喝之聲。
真平王當時大奇,便問左右:不年不節,金官伽倻府中因何大張焰火?
左右有早得金庾信囑咐者,便即答道:臣稟陛下,此非是施放焰火,是金庾信要燒死其妹文姬,執行家法。
真平王大吃一驚道:一個十幾歲少女,能犯甚家法?
侍臣答道:原因無他,是其無夫懷孕。因無其夫,故犯大罪。
真平王聞罷,便將眼光向眾臣一掃,問道:是誰所為者?我國中貴胄皆在此處,若要自首,還可商量;若是不然,也要燒死。
當時金春秋就侍奉在外公身側,聞言臉色大變,低下頭去。
真平王一眼看破,便即說道:小子!男兒漢敢作也為,亦敢擔當。今你妻將被燒死,還不趕快去救?
金春秋聞言,如逢大赦,又驚又喜,急騎馬下山,去救文姬。
山上國王眾臣,無不鬨然大笑。
金春秋便與文姬舉行婚禮,將天大丑事,只一床錦被遮蓋。婚後孕滿足月,文姬即產一子,便就是文武王金法敏也。
金春秋去世之後,金法敏即位為文武王,金庾信便為國舅之尊,真打實鑿,如假包換。身為外甥,文武王果然繼續倚重金庾信,加封其為大將軍,執掌全國兵權。
金庾信此時既為保家護國,又不負恩師李靖當年教誨,兼為大唐出力報效。
因奉命深入高句麗境內,給蘇定方部唐軍送糧,回軍時大破高句麗追兵。又與文武王一起圍剿百濟殘餘勢力,聯合唐軍再滅高麗。
說其為新羅立下蓋世奇功,絕不為過。
平滅高句麗之後,金庾信漸因年老,不能親臨戰場指揮作戰。
但新羅後起之秀為主將者,金欽純乃是金庾信之弟、金仁問亦是金庾信外甥,都受其親自傳授兵法,可謂亦皆都是鬼谷門海外傳人,異國弟子。
其二人雖得傾心傳授,但每在出徵之前,亦必登門請教金庾信,請其面授機宜。
高句麗滅亡之後,文武王論功行賞,封金庾信為“太大角幹”,食邑五百戶,並賜以輿杖,上殿不趨,下殿不辭,可謂一人之下,萬人之上。
唐高宗聞此,亦下詔褒獎金庾信,並欲召其入朝封官,但未成行。
百濟、高句麗相繼滅亡之後,文武王問以應對唐朝之策。
金庾通道:犬畏其主,而主踏其腳則咬之。
意謂唐朝雖是宗主之國,但若威脅到新羅利益,也要敢於反擊。因此當唐羅戰爭爆發之際,金庾信命子金元述援助高句麗遺民反唐。
然而新羅軍敗,金元述逃跑,文武王復又問計。
金庾信答道:唐人之謀深不可測,宜使將卒各守要害,不可正面與其交鋒。元述不惟有辱王命,亦負家訓,斬之可也。
其雖建議大義滅親,然文武王不從。
公元673年,七月一日,金庾信病篤,臨終向文武王遺言:臣愚不肖,豈能有益於國家?所幸明上用之不疑,任之勿貳,故得攀附王明,成尺寸之功,並三韓為一家,百姓無二心。雖未至太平,亦可謂小康。臣觀自古繼體之君,靡不有初,鮮克有終,累世功績,一朝隳廢,甚可痛也。伏願殿下知成功之不易,念守成之亦難,疏遠小人,親近君子,使朝廷和於上,民物安於下,禍亂不作,基業無窮,則臣死且無憾。
言訖而死,壽止七十歲。文武王贈彩帛一千、租二千石、給鼓吹百人,葬於金山原,立紀功碑,指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