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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裡的竹床上面,媽媽坐在一旁給我們打扇子。天空上的星星乾淨清晰,密密麻麻地閃動著,好像隨手就可以摘下一顆,那麼真實。有時候明明爸媽忘記來抱他回去,明明就在我們家睡一晚上啦。未婚同居哦!
鄉下睡得早,起得也早,我們不上幼兒園,第一是因為我們村沒有幼兒園,第二是因為有比做遊戲學認字更重要的任務要交給我們做。
比方說放鵝。現在的農村已經找不到多餘的勞動力來做這種事情了。大家也會很寶貝小孩,捨不得叫他們幹活。我和明明沒趕上這個好時代。我們才四歲多點,夏天早晨五點多天亮就要起床,瞌睡沉沉地洗臉刷牙喝稀飯。拿著小竹竿,趕著一群白胖的鵝就到河埂上去放。
明明趕著他們家的鵝走在前面,我趕著我們家的跟在後面,不是一家的鵝的翅膀上或者頭上,會描上紅,以免鵝們認錯了主人,導致經濟糾紛。
我們赤腳踩著清早還沒有乾的露水上,走過稻田、玉米地、蘆葦叢……草叢被一群鵝和兩個小孩踩得窸窸窣窣亂響。到了河埂邊,太陽都升起來了。
鵝們很優雅淡定找吃的,我跟明明揮舞著各自的小竹竿,開始練情意綿綿刀、群魔亂舞棍。有下地幹活的大人路過,很有愛心叮囑一句:“別戳到眼睛啊!”說完笑眯眯扛著鋤頭走遠。
我們經常懊惱大人們前後矛盾的決定。既然又交代到河埂邊放鵝,又不給下河去玩。常在河邊走,哪有不下水的!並且他們會編出各種沒有科學依據的話來恐嚇我們。難道直接說:“下河會淹死。”我們會聽不明白嗎?非要說水怪水鬼一類不著邊際的東西,雖然說能起到威懾的作用,但是又增添了我們無數的好奇心。
我跟明明逮到機會就溜到河邊或是水塘一試深淺,走到深的地方水都沒到胸口。村子裡的人只要看到,就會告密。我們經常會在水邊被逮到。而且一捉就是兩個,我爸一邊胳膊夾一個,兩個小蛤蟆一樣的小孩就被他夾回家,扔到地上,我爸扯下大掃帚上的竹絲,就開始用刑。
我一般是比較好面子的,不到疼得受不了絕不大哭。張明明就比較沒種,竹絲還沒落到他身上,他就鬼哭狼嚎起來,還會有很多阻擋的動作。其實這樣大人反而更來氣,打得更兇。
反正大人的心理很複雜,他想打我們的時候,我們一般很難揣測到他們的心態。
我爸打我一頓以後,我的刑罰就結束了。可憐的張明明還要繼續瑟瑟發抖,哭個不停,等待他爸來帶他回家,路上還有逃不掉的一頓。
我一直以為小時候老捱打是因為我們自己沒什麼用,只能做放鵝這一類沒什麼技術含量的事。等到再大一點能下田割稻子,勉強算得上是家裡勞動力了,大人們打得就會少一點。
事實證明,我這個想法是成立的。
我們六歲就拿著小鐮刀,穿著小膠鞋,學著割稻了,小小的一個人在稻田裡一彎腰就看不見了。
如果我和張明明的童年只是有難同當地幹活和捱打,那可就太不幸了。我們也是有福同享、懂得尋找生活樂趣的一對小人兒!
春天我們常在樹林子裡竄來竄去,找各種能吃的漿果。路邊隨處可見的小雞草嫩的時候也很好吃。張明明摘了一把,自己剝了一根塞到嘴裡,說:“甜哦。你吃不吃?”我還沒來得及說吃,張明明已經又剝了一根塞到自己嘴巴,繼續說:“甜哦。”無語。
夏天撲蜻蜓逮螞蚱,爬上爬下捉天牛和知了。晚上把螢火蟲放在帳子裡,關上燈。黑暗中,忽明忽暗的光芒精靈一樣翻飛閃爍。
秋天稻子收割好打好,稻粒都裝在麻袋裡,整整齊齊碼起來,堆了一屋子。我們就會爬到高高的谷堆上面,坐在豐收的稻穀上,編鬼故事給對方聽。張明明有一次還給我編了滿頭的亂七八糟的小辮子。疼得我嗷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