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部分 (第3/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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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磊看著我,語氣帶著一點驕傲。我明白他的意思,只要我跟他關係搞好了,他就會在父母面前為我說些好話,讓他們接受我。
看著他的表情,我在心裡嘆了口氣。我忽然發現自己不再是那個在舞臺上光芒四射的凌風了,而是一條在如煙家門口徘徊的流浪狗。愛情是我的糧食,卻被如煙的家人吝惜的抓在手裡。
回到房間開啟電腦想寫小說,卻無論如何也寫不出一個字來,便乾脆登陸游戲中心打網路檯球。
晚飯時分跟如煙通電話,得知生意還不錯,開張半天就已經賺了300多元。我心裡很為她高興,雖然我知道她並不是很在意能賺多少錢,她只是悶了想做點事證明一下自己的實力而已。
忽然又想起了昨天晚上的漂亮鄰居,不知道她現在回到老家了沒有!她父親故去,我竟成了她第一個哭訴目標。
想起漂亮鄰居那無奈而黯然的表情,想起那句“我真的好累”,我又聯想到如煙,如煙至少比漂亮鄰居幸福,至少如煙在覺得累的時候,不必向別的男人借肩膀。
我的肩膀就是為如煙準備的,任何時候,只要她覺得累,都可以靠在我的肩膀上,躺在我的懷裡。
“你幾點關店?我接送你。”我在電話裡對如煙說。
“這段時間恐怕你都不用來了,我媽說我一個人看店辛苦,打算每天跟我一起來開店。”如煙說。
“你那個小小的店子也要兩個人看?”
“我說我自己可以應付,但我媽非要跟我一起,我能說什麼?不過我想她堅持不了多久,這裡離家遠,她要是真的天天陪我來開店,身體遲早吃不消。不過,話說回來,這裡確實有點不方便。”
“什麼不方便?”
“就是方便的時候不方便”
“怎麼呢?”
“這裡沒洗手間,要方便的時候,要跑到兩百米之外的網咖去。”
跟如煙通完電話,我知道自己輸了,原以為她開了店之後,我可以每天去店裡接送她上下班,沒想到現在反而更難見到她了。她不但被她媽困住,還被店子困住。
千算萬算,姜還是
如磊第二天就去買了把電吉他跑來跟我學琴。雖然他沒有工作,但他的錢好像也不少,
我摸著他的吉他問:“你這琴買了多少錢?”
“2300元。”
2000多元買的電吉他算是中擋琴了,我插上音響彈了一下,音色還不錯,比我的琴差不了多少。我的是13000元的名牌吉他。
“你的錢好像還蠻寬裕的。”
“我要買吉他,我媽就得掏錢。”如磊得意地說,彷彿無論他要多少錢他媽媽都會給他似的,而他好像也用得心安理得。
“你比你姐姐幸福,你媽比較寵你吧?”
“這你就錯了,其實我媽對我和姐姐向來都是一視同仁,我媽早說了,以後家產是我跟姐姐平分的。”如磊說,“其實我們要做什麼,我爸媽從來不管我們。”
什麼叫不管?如果真的不管,如煙就不會被她媽媽打電話叫回深圳了。
如磊見我露出懷疑的神色,接著又說:“姐姐開服裝店也是媽給的錢。”
“我知道。”如煙回家時就幾千塊私房錢,根本不夠錢開服裝店。
“她說要開服裝店,我媽就支援了,那是她的愛好,而我喜歡吉他,我媽當然也要支援。”
“但開服裝店太辛苦了。”
“那是我姐姐她自己犯賤,自己找的辛苦。”如磊不屑地說,彷彿有點看不起如煙。
“她是不願意靠父母養著,想用自己的雙手賺錢!”我很看不慣如磊的表情,更不樂意他在我面前說如煙的不是,“你長這麼大!又給家裡賺過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