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 章(修) (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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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好的機會,對於明華一家,那是難得的機會。
最高興的還是寧芝,在她眼裡,丈夫一直都是極優秀的,這樣優秀的人,如果被埋沒在鄉下,那才是真叫可惜了。
寧芝喜極而泣:“明華,你終於能夠走出鄉村了。”
倒不是說鄉村不好,但是要想往上走,只能上城裡。
如今在城裡找個工作有多難,一個蘿蔔一個坑,工作很多都是父傳子子傳孫,旁人要想得到工作,那付出的精力還有金錢,可不是那麼容易的。
範明華卻道:“現在還是未知數。”
第二天一早,範明華就穿了一件新衣服,那是一件軍綠色料子做的軍裝。
這當然不是哪個部隊上退下來的,範明華沒這許可權與背景,這衣服只是買面料,寧芝給做的。
而且是剛做的。
這次範明華要去見領導,寧芝嚴陣以待。
連夜就給他做出一件軍裝。
範明華心疼她,不願意她這麼累,她這可還在月子裡呢。
他穿舊衣服過去也行。
寧芝卻不這樣想,這次機會太難得了,自然要給領導留下一個好印象才行。
人靠衣裝,第一形象好,可是能加分的。
最後,範明華就穿著這件新做的軍裝款式,去見領導了。
如今穿軍裝可是一種時髦,所以大家也沒有對範明華的穿著傳來異樣的目光。
相反,大家覺得他穿這一身衣服,實在是太帥了。
特別是姜有糧,他不停地打量著他,忍不住朝他豎起了拇指:“你果然還是穿軍裝好看。”
範明華道:“我也覺得,這是我媳婦給我做的。”
姜有糧翻了個白眼:“好像就你有媳婦似的。”頓了頓,“問問你媳婦,可願意做衣服?大隊給工分。”
範明華想了想,“這事我不能做決定,得回去問下寧芝,她同意了,咱就做。”
姜有糧:“好咧,你回去問下弟妹,只要她願意同意,以後做一件衣服,就給六個工分,幹我就讓大隊部把這事定下來。”
範明華點頭,雖然他這邊沒有定下來,但他知道寧芝大機率是會同意。
要知道,到時候等她做完月子回去,一樣要去大隊上幹活,除非他這工作的事能定下來。
他突然對這個工作有了新的熱情,為了媳婦,他也一定要給領導留下好的印象,爭取留在城裡,吃公糧,這樣媳婦就也能夠留在城裡了。
農業局的領導,是一個乾瘦精練的中年男子,姓張。
張局長早就已經對範明華的情況有所瞭解。三十歲,解放前隨著父母逃難到姜泰壩,貧農成分。
對這個調查,張局長沒有任何的意見,畢竟解放前因為戰亂,因為天災,逃難到這邊的難民很多,畢竟順縣在沿海,是個發展比內地好的城市。
唯一有汙點的,就是他娶了一個成分有問題的妻子,寧家的成分是黑五類。
還有就是學歷不高,檔案上他沒有上過一天學,也不知道是不是識字。
如果不識字,那就有些麻煩,張局長想把人調過來,也通不過內部的政審。
“你叫範鐵頭?”張局長的臉上看不出什麼表情。
範明華道:“小名鐵頭,學名明華。”
張局長有了興趣:“你還有學名?”
有學名,說明識過字。
“你上過學?”眼神很稅利,在觀察著範明華的表情。
只要有一點撒謊的意思,那範明華這次的面見也就失敗了。
範明華的回答,自然是斟酌過的。
他沒有回答大名,而回答學名,就是告訴領導,他識字,所以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