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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也許楊曉月之死不僅沒有讓他們幡然悔悟,反而因為害死一個人還成功逃避了懲罰,更加讓他們肆無忌憚,促使他們在今日或者將來的某一天,再一次犯下大罪。
警方又將詢問過的小學校長和任課老師柳茜也帶到了警局再次問話,柳茜得知楊月月和楊雲韜差點被推進池塘淹死後,頓時後悔不已,很快就將自己所知的事情全都說了。
她表示自己在昨天中午就被校長叫到辦公室裡通知說,警方下午可能要來就楊月月在市區報警的事情詢問,如果警方問起來,一定要咬緊說楊雲韜並沒有異常的表現,必要的時候可以把楊月月姐姐的事情說出來,引開警方的注意力。
林眉忍不住問她為什麼要這麼做,畢竟她的說謊,可能關係到兩個孩子的命運。
她有些無奈的說,首先那時她沒有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她認為這只是無關緊要的問話,自己的供詞也並不是很重要的,說謊也無所謂。
另外一個原因,是她是支教老師的身份,支教三年後表現是否優異,需要校長和當地的政府去評價。如果評價過低,會影響她以後就業,也關係到她是否能拿到b市的戶口。
最後她還反問林眉,在職場上你難道會因為一些莫須有的堅持,就違背領導的意見?斷送自己的前程。
林眉不知道該怎麼回答她,雖然她在比較偏遠的地區做著教育工作,其實她本質上卻和b市的許多白領想法一致:事不關己,何不高高掛起?最重要的永遠是自己的工作和前途。
到了臨近下班的時間,案件已經用超乎普通效率的很多倍,有了初步的結論。
先要梳理的,是當初楊曉月自殺的案件,那時候幾個不良少年在楊曉月被發現溺水身亡後,由於害怕,都陸陸續續向家長交待了自己的行為。
那幾個孩子的家庭,有的在鎮子上頗為富有,地位也不低,有的只是普通的鎮民,因為複雜的血緣宗族關係,他們都彼此熟識。
幾個家長首先想到的,不是找警方坦白,而是幾家湊到一起商量,並且叫上了他們在派出所的親屬,也就是那個被失聲叫了&ldo;二叔&rdo;的協警楊志夏。
楊志夏已經做了多年協警,自然清楚其中的利害,他開始是強烈反對包庇的,卻被大哥用各種理由說動,答應對此守口如瓶。
後來楊曉月的屍體因為在水潭中浸泡了一段時間失去了很多線索,再加上週圍沒有目擊證人,在知情人一致的沉默中,很快被定性為自殺。
誰都沒想到平靜了半年後,楊月月一通報警電話又將事情牽扯了出來。
後來市區的警察,也就是於其真一行來到小鎮調查時,楊志夏還是通知了自己大哥楊志春,告訴他準備應對。
楊志春早年靠做鋼材生意發家致富,算是鎮子上數得過來的富戶,他太過溺愛獨子,並且有種簡單粗暴的愚昧思想,認為敢作敢為的孩子以後才會有出息,對兒子平時瑣碎的惡行並不加約束,反而多方縱容包庇。
在得知市裡的警察要來調查時,楊志春又粗暴地決定將兒子&ldo;保護&rdo;到底,他腦子活絡,讓手下的小青年給警察要入住的房間裝了監聽的裝置‐‐那間招待所也是楊志春的產業,他的命令自然很容易傳達。
至於小學校長和柳茜的應對方法,卻是楊志夏教的,不得不說他在警察系統多年,熟知辦案的門門道道。
他說警局在遇到會牽涉到另一起案件的調查時,往往不會推翻之前已經結案的案子。
因為推翻以前的案子,就代表當時辦案的人員有失職,很容易得罪同事,大部分警察只要不是發現了特別重大的線索,都不會刻意刁難同事。
不得不說,林眉聽到這裡,就看了看身旁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