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麼?反正排在最後也好,怎樣都無所謂。那接下來該輪到我了。」忍不住搶到說話主導權的布瀨立刻接著說:「十誡,其六,不可有煩瑣的不在場證明詭計.剛才羽仁也已說過,但我最討厭那種囉裡巴嗦的詭計小說。我當然知道你們想說什麼。但想要登門拜訪別人家時,一定會找出最短的距離,以便節省時間,對吧?但那僅侷限於日常生活,至於小說上的喜好則截然不同。若是事件都已經解決了,卻還無法立刻讓人認同,從內心發出『啊,原來如此『讚嘆的瑣碎不在場證明詭計,儘管認同構思的辛勞,卻畢竟無法讓人覺得有趣。」
「非常贊成!」羽仁很難得贊成布瀨的意見。
「這應該是嗜好的方向不同吧!那我也來提出一項,十誡,其七,不只是詭計,導致行兇的動機也必須是前所未有。」奈爾茲說。
倉野接著道:「沒錯,我竟然也忘了這一點,動機當然也是問題。那麼,第八就是,動機需要具備充分的必要性。」
「好像愈來愈可怕了,簡直讓事件的解決成了定型詩一般……而且,這項誡律還不僅只是俳句或短歌,而是能夠與漢詩的平仄相匹敵。」羽仁嘆息似地在一旁說。
雛子似乎害怕這樣下去自己會失去出場的機會,「我也補充一點……應該是第九項了吧?那就是,每一種解決方式必須帶有某種暗示。雖然這是根據我的偵探小說觀點,但傑出的偵探小說一定具備不可思議的暗示,也就足說,如果改變觀點,這部偵探小說本身就是一種寓言……我是這麼認為的,因為無法流暢表達,所以對於暗示可以由閱讀者自行解釋。不過,至少必須將這一點列入考慮……」
對於忽然含糊結束的雛子之書,布瀨接道:「不,這是到目前為止最獨特的意見,也才能夠讓這些誡律本身包含某種暗示……恩,我非常贊成!接下來,最後的第十項應該是由霍南德提出了吧?雖說與其他誡律不同……」說著,他下巴朝向霍南德,上下動了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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