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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一個字。
那天晚上,當莫媛知道這個訊息時,先是震驚的白了臉,接著憤怒的青了臉,最後手中的杯子摔落在地,屍骨無存,儘管她後來告訴我,那只是她一時手滑。其實這樣的第一反應總是最誠實的,莫媛口上不能承認喜歡別雲辛,心裡也不允許自己承認,但是她的條件反射卻把她出賣了,快的連她自己也沒弄明白怎麼會這麼快,所以只好歸咎於手滑。
我想,她再這樣下去是很不妙的。
我說:「莫媛,我希望你能明白,這場婚姻只是一次交易,事成之後,我會離開這裡,你若是願意跟我走,我有信心治好你的病,你若不願意……」
後面的話我實在不知道如何啟齒:你若不願意,就是給自己找了一條死路。
我想,莫媛自然知道不願意的後果。
果然,莫媛很決絕的告訴我:「不,我不走。」然後垂下眼,神情難辨:「我就算死,也會死在這裡,不悔,不怨,這是我最後的驕傲,再不能失去了。」
莫媛說得真好,聽上去很崇高,古來今往多少名流都是死於自己的驕傲。但其實在那些已經為驕傲而死的人裡,一定有很多還不明白什麼是他們該有的驕傲,於是在糊裡糊塗的情況下就去了,但若是每個人都看得太明白也便不會為此而死,因為只有死的連自己都莫名其妙,群眾才會覺得佩服,認為這就是神和人的區別。
幾日後,別雲辛宣告結束單身生涯的訊息傳遍了三國。群眾裡有很多雲英未嫁的大姑娘表示憤慨,她們認為她們的出身不輸給任何人,也認為明日城城主的義妹一定貌不驚人只是會投胎而已。但我想說,這與投胎完全無關,只是因為我一直記著合歡的遺言,她說叫我做個普通人,不要再做奴婢,可是「胭脂」打從走進啟城城府便是奴婢,這就是我的終身註冊商標,而師然既然能提供給我一個改頭換面的機會,我也理應珍惜,可見,合歡在死前還對奴婢的翻身自救抱有強烈幻想,她不能完成的便希望我完成,幸好這樣的移情作用終於有機會被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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