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5章 多生孩子多種樹 (第3/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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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段時間的訊息,全部是有利於婦女的,首先她們有了提出和離的權力,並且還能分得婚後的共同財產,生小孩也是由縣醫院全額免費。
移民家庭未成年男孩能分二十畝地,未成年女孩卻能分三十畝地。
更絕的是,男孩的二十畝地,他成年之後分家會帶走,而女孩出嫁後,她的三十畝地是不會收回的,直接就給她孃家了。
也就是說,如果你有本事生十個女孩,等她們出嫁後,直接就成了擁有三百畝的地主。
養大一個16歲可以出嫁的女孩,就能賺三十畝地,在大明人心裡,這就是大賺的好生意,由不得大家不動心,變相的還推動了移民的速度。
在大明內部,可沒有這麼多地分給你,這種好事只有移民才能享受。
在稅務局婚姻稽查隊的強力輔助下,民政局很快就開始清查轄區內的婚姻狀況,許多老爺忍著心痛,將自己的四房五房送出了門。
幸虧這個婚姻法案只針對大明籍,不然搞不好那些花大價錢買回來的波斯女子都保不住。
有那還只娶了一兩個的,再想娶妻,就要好好考慮,自己的那點家產夠不夠幾房妻子來分了,萬一要是跟他來個和離,那可是要搭上一大筆錢的。
而且再沒有了庶嫡之分,只要是他的孩子,除了長子有一半的繼承權,其他的孩子將平分剩餘的家產。
要命的是,遺產稅也是階梯式的,大明的一些大佬看著最高45的遺產稅,簡直就是手腳冰涼。
這些家產在一百萬元以上的人,就是45遺產稅的徵收物件。
“你們怎麼不去搶?”
幾個財團的大佬心裡差不多都是這種想法。
現在唯一的辦法,就是多生孩子,在分配遺產的時候,儘量把除了長子之外的孩子,分配到的遺產壓到一百萬以下,即使是長子,那也要多生孩子,將遺產再分配下去,讓大家避開這45的恐怖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