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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腳踏車後座去上班,頗有點九十年代的京味。刁稚宇的車子有顏色很正的黃棕色皮革車座,身上穿了淺藍色羊羔領牛仔外套和奶油色的瓜皮帽,明顯精心搭配過。
陽光下穿淺色衣服的男孩親和了不少,她似乎很少在陽光下看到他。
沿街的點鋪排著隊買早餐,走向地鐵站的人多數沒睜開眼,電瓶車和摩托車很快超過他們,胡羞只覺得很閒適。
騎車過去怎麼說也要四十分鐘,刁稚宇閒情逸緻跑來送她上班,真是年輕人才能幹出的事情。
停在訊號燈時他把手張開又攥拳,還伸到脖子上貼著,就是不肯跟胡羞說話。
耳朵不知道是凍到了還是害羞,一路亮紅燈。胡羞連續二十分鐘坐得繃直,腰也酸了,心想腳踏車後座坐久了的確難受,開口問埋頭等車的車夫:「我自己去找一輛共享單車吧……」
「不行……」
「大哥,你這樣至少還要騎二十分鐘。我可以自己騎一輛,你陪我過去還不行。」
「懷疑我體力?」
「我怕你累……」畢竟你昨天半夜四點跑到我樓下來說要追我。
「辛苦是男人的事情,男人不能說不行。」
都什麼亂七八糟的!胡羞乾脆往他身上一靠,一隻手攬住他的腰——你不累我還累。
摟著的身體明顯僵了一秒,車蹬得更帶勁兒了。胡羞心想,年輕時留下的缺損不一定是遺憾。
比如初高中沒有坐過帥氣男孩的腳踏車後座,現在不但坐著還摟著,男孩子還帥得慘絕人寰,重要的是還在追她!
身上散出的氣味像是洗衣凝珠的花香,清新得跟陽光一樣,年輕男孩的車速比其他腳踏車快,站起來蹬車洋溢著蓬勃的朝氣,像久違的青春電影。
等下,他是怎麼知道七點半自己會出門的?
到了醫院附近,刁稚宇把車往早餐店門口一停:「你平時吃什麼?」
「生煎……」
「走……」
「你——」沒等說完胡羞就看到了裴軫,垂著頭在心裡罵了兩句,修羅場怎麼沒完沒了!
沒反應過來的當然還有裴軫。他穿著件薄夾克,裡面是胡羞聖誕節送的那件黑襯衫,手上提著兩大盒生煎,明顯是給胡羞帶回去的,看到兩個人並排出現,表情非常不自然。
最裡面空出一張桌子,刁稚宇說,別走了,一起吃吧,我也很久沒吃生煎了。
裴軫笑了笑:「那就一起吃好了,手上也是三人份,金醫生那份給刁稚宇。」
刁稚宇立刻答道那就不客氣了。
胡羞想找個地縫鑽進去。
帥哥吃生煎的樣子也不好看,張開嘴都是血盆大口,吸溜湯汁被燙到露出大白牙,餐盒很快就空了。
一個是值了夜班又開完早會餓得心慌,另一個是吭哧吭哧騎了四十分鐘的車,胡羞看著兩個男人上演餓狼傳說,左右沉默的就像兩道選項刁鑽的單選題,讓她坐立難安——
讓一個餓了半輩子的人選饕餮盛宴還說玉饌珍饈,是個人第一反應都會覺得是不是第二天要行刑。
包在羽絨服裡吃生煎熱得吃不下,剛放下筷子,刁稚宇的紙巾已經推到了面前:「晚上你去哪兒?要不要我接你。」
裴軫把吸管扎進豆漿遞過來:「上次那個醫保的視察有個稿子要寫,副院長剛才還在找你去跟書記和秘書開會。」
沒等胡羞回答,師姐拎著包子從門口敏銳地看見了她:「哎喲,小胡,老清早和裴醫生一道吃早飯啊。喔唷這個男孩子賣相蠻靈額,撒寧啊?」
「男朋友……」刁稚宇扭過頭跟師姐握手:「你好,刁稚宇。」
師姐的眼睫毛眨得能彈琵琶:「小胡,不得了,男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