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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那般,王哲既然已經有了郝欣給他做好預熱,接下來就不需要郝欣再插手了。
十天後,結果就出來了,85的人贊同未成年保護法需要修改,於是這條法律就確認要修改了。
之後很多律師就冒出來,將自己修改過的未成年保護法發出來,果然,這個時候,只要有這個野心都會想要來參一腳。王哲也早預料到了這個,將自己修改過後的律法也發到了上面並且轉發到了自己的微博上。
說實話,既然是修改,那自然就是在原有的基礎上修改,結合這一次的事件,將原本不合理的地方修改成合理的,絕大多數人的看起來都是大同小異,可是王哲這個卻不一樣。
除了關於未成年犯罪的制裁問題和其他人差不多之外,王哲的這個律法卻增加了一條,那就是,未成年人犯罪若是年紀實在小不懂事,那就由監護人負起全責。此條律法修改與三字經(子不教父之過),既然生了孩子卻不能養好,他做出了什麼事情那就由孩子的父母來負責吧。
這一條是郝欣提議的,所以這一條後面還加了白露的名字,郝欣最初提出這一條的時候並沒有想在律法之上留下自己的名字,不過王哲不同意,就隨他了。
對於這一條郝欣是覺得,熊孩子之所以熊,那是因為現在獨生子女多,家中長輩寵著,不予管束甚至包庇才會造成的,古人都還說過子不教父之過,那麼為什麼現在更加法制的社會卻沒有這樣的反思呢?
因為這一條,很多爸爸媽媽是排斥的,因為他們下意識的覺得這樣不好,可是更多的已經成年卻被熊孩子禍害的青少年卻覺得這個非常的有理,有時候被熊孩子禍害了結果還要被熊孩子家長數落一通,什麼不尊老愛幼,人家是小孩子,好像小孩子就是無敵護身符一樣,是,人家是小孩子沒腦子不懂事,可是家長呢,也是小孩子或者已經老糊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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