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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手背。亦清輕輕握住她的手,告訴她“放心,我會幫你的。”
時光是良藥,或許將來的某一天,你回頭望,曾經哭溼的枕頭,已變的發黃。多年後,當你遠望煙火,想起他,或許已經忘記了他的樣子。
“我不怕分手,也並不恨他。只是沒想到我們是因為另一個女人而分手。”筱白說的話,像是個旁觀者,清楚而冷靜。
“你和他是怎麼在一起的?”亦清忍不住詢問。
“他是我朋友的大學同學,我們只在酒桌上見過一面,他就跟朋友說他一定會把我追到手。男人的伎倆,頂多不是當眾告白,送花送禮物。可他不同,情人節那一天,他把叫我出去,把我帶到學校的後花園,說是有話要說。出來後,他點了一支菸,跟我說了會兒閒話。等煙快抽完的時候,他隨手一扔,地面上燃起火來,寫著我愛你。原來他在草叢中鋪了蠟,一點就燃。我被他感動了。我瞭解他是不可能永遠留在我身邊。不過沒想到結局會是這樣。”她原本蒼白的臉變紅了,她想必還依戀著回憶不肯放手。
三三兩兩的薔薇香飄過,亦清心中暗想:前男友復仇計劃開始了。
這一天下來,她真的累壞了,飯也沒吃,躺在床上動也不動。電腦裡,播放的是林憶蓮的《詞不達意》。男女之間,雖親密不已,卻仍像隔著一層玻璃,看得見,觸不及。很多時候,亦清不懂得怎樣表達自己,話語停在咽喉,像塊石頭。自上次以後,一個星期沒有和羽聯絡。羽,有時候像小孩,有時候像野獸,更多的時候沉默的像空氣。亦清的青春,像河一樣流過他的生命,從二十一歲開始,從未停留。
四年的光陰,親愛的羽,我從未想過要離開你。但如今,我們要如何才能回到過去?
這段時間,只要她想起羽,眼角都會劃過溫熱的淚滴。想來,亦清並不是,說放下就能放得下的人。但如果可以,她更想回到過去。不是大學時羽的追求,也不是畢業後的依依不捨。亦清最想回去的是那一年,是大一的時候,作為一個新新人出現在學校的時候。因為那時,薛子墨還停留在那裡,沒有離開。
薛子墨,是亦清的初戀物件。說起來薛子墨起初在眾人心中算是個地地道道的白麵小生,清澈的眼睛,濃密的短髮。大學時,他總穿簡單的襯衫,單肩一個灰色的包。那時的亦清迷戀他清淡的眼神,中意他隨口說的冷笑話。薛子墨是學校眾人皆知的才子,文筆幽默,發表過的文章小說不計其數。
亦清遇見他的時候是秋天,在書籍漂流會上,她坐在角落,穿著灰色的大衣,落寞的,毫不起眼。薛子墨站在臺上洋洋灑灑的講,愛情像火星一樣濺到了亦清的身上,點燃了她的心。事後,經由學長學姐們的介紹,在場的人都交換了號碼,他和她也就因為這而認識了。她關注他是應該,畢竟是學校有名的才子。只是好奇,為什麼他注意到了她。
跟所有的女孩一樣,亦清的部落格大多都是描述自己的小情小愛,個別處,寫寫詩談談喜愛的小說。事後,亦清把薛子墨對她的關注歸結為不經意的注目,不應激動。
直到有一天,她收到了他的郵件。很官方的郵件,希望她參與學校的文學社,他所在的文學社。於是,所有的一切就這樣的改變了。
從此,見面變成了習慣。他和她一起校對文稿,跑遍學校各處做採訪,很自然的談論編排。他們算不上朋友,但已不再是路人。不同的是,不知從何時起,她渴望卻又拒絕遇見他。每天,亦清和朋友走過長長的校路,都會張望,期待人群中有他的身影。偶爾在遇見時,卻又轉過頭,和朋友說笑,假裝沒有看到。他和她像並排的直線各自走在路上,卻在心裡暗暗悸動著。
“你們知道嗎?薛子墨大一的時候是有女朋友的,只是分手了。我聽我學長說,他還忘不掉那個女生,所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