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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說:&ldo;我這邊十萬火急,請您儘快將核實的情況告訴我。&rdo;
石總當時很慡氣地說:&ldo;沒問題。&rdo;然後又客氣地問了我家人的情況,就掛了電話。
在我被第一次起訴之後,我才知道所謂上交上級公司6萬元管理費純屬誤解,這筆錢另有用途,加上我補寫支付憑條和謊稱向姚麗借款這兩件事,後來成為司法機關對我採取強制措施的&ldo;抓手&rdo;,無疑也是造成我的親信部屬對我懷疑,甚至背叛的一個重要因素。
現在想來,我自作聰明設計的對抗檢察機關的串供做假行為,無疑進一步加劇了姚麗等親信部屬對我貪汙、受賄的懷疑。以致後來檢察院找姚麗談話不到10分鐘,她就將我指使她補寫6萬元支付憑條、做偽證向她借錢的串供行為和盤托出。辦案人員在得到姚麗這樣的口供後,自然會對我產生貪汙、受賄的強大心證。後來錢文韜在檢察官找其談話時,憑義氣為我刻意掩飾的偽證行為,直接導致他被檢察機關當場刑事拘留。可以說,我上面這些紮緊籬笆的行動最終害人害己,真是作繭自縛!
如果時間能夠倒流,我定會不做這種無謂的多餘動作。只是我從公司小金庫中取走的那6萬元,由於當時受到上交&ldo;管理費&rdo;的記憶錯誤誘導,終究還是一個繞不過去的檻。除非不做任何檯面下的交易,否則企業設立小金庫就難避免,而這本身就是每一個想做事的企業家的致命罩門,相信中國企業極少能夠透過嚴格的司法審查。
當時,我絕對相信自己完全合法經營,沒有想過自己真的會出事,只需要對一些很小的交際往來做一些補救措施,以免連累上級領導和公司重要客戶。我只是感到看來這回檢察院不會象前兩次公安局那樣客氣,可能大張旗鼓地進駐公司調查。我始終擔心的是,這樣一來必定謠言四起,一是影響公司正常經營,二是影響唐總的形象。這是我最大的擔心,根本就沒有想過自己真的有任何危險。
在經歷九死一生之後,有時我會偶爾想起,要是當初沒有這兩個找部下做偽證的錯誤,檢察機關是否會因為康達股票違規的事對我動手?是否因此導致我的部下誤認為我真有問題而配合辦案機關對我亂咬一氣?
2009年底,當我決定著手寫這個長篇紀實時,就上面兩個問題,請教了好幾位過去熟悉的商界和司法界的朋友。
只有個別人認為,如果檢察院沒有我涉嫌貪汙6萬元這個&ldo;抓手&rdo;,應該不會輕易動我,畢竟對一個有影響的人採取刑事強制措施需要一定證據;大部分人認為,有市委馬書記那個嚴厲批示,有孫明海在背後活動,只要康達股票違規交易的事情一出來,即使沒有6萬元的事也會抓我,甚至一開始就從證據上把股票違規交易的事做死,那樣才真正叫我死無葬身之地。所以,他們說我應該感到慶幸,冥冥之中幸運之神保佑了我。
至於後來親信部屬的背叛,大家一致認為,公司一把手出了問題,當事人面對牢獄之災這樣的巨大威脅,推卸責任是人的本能,何況除了公司證券投資部經理劉心宇,其他人的確是糊裡糊塗被卷進去的;而一旦我被抓,短時間內曹志雄或許會觀望,時間一長他就斷定我已完蛋,自己取而代之成為東南貿易集團的實際老闆,其他人不聽命於他則面臨解聘的危險。
大家共同的結論是,即使沒有我前面這兩個自作聰明、作繭自縛的錯誤,在巨大的利益誘惑和巨大的危險壓力相互作用下,任何親信部屬的背叛都是必然的‐‐除非他們是聖人而不是凡夫俗子。或許一些有良心的人,在真相大白之後,心中會略有內疚而已。
至於中國貿易集團分管財務的副總裁後來故意隱瞞真相,玩弄落井下石的政治權謀,則是中國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