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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貌似輕描淡寫。
可她沒說,當年燦燦爸爸就是相中了她的工作和戶口才想娶她,而她年紀不小了正好想找個人嫁了。
婚是結了,起初也不錯,女兒出生後,他也快轉業了。他開始怨,既怨她生了女兒,又怨她父母不給他疏通關係。生不生女兒,她做不了主。他看不上她爸鐵路跟車跑,她媽那邊又不適合,他看得上的,她家夠不著。
再加上燦燦奶奶吵著要孫子,其實也不是老太太一個人要孫子,她是他們一家人的嘴。要孫子,又不想讓夫妻倆丟了工作,想了個混主意,讓她找人給燦燦鑑定個殘疾。
她的燦燦,是她的小太陽。她不肯去做,又怕燦燦奶奶萬一對孩子做些什麼,本就住在姥姥家的燦燦再也不去奶奶家了。夫妻倆隔閡越來越深,深到已經許久沒見面了。
張姐不能低頭,也不會低頭,她是燦燦的保護傘。
劉秀芳沒繼續問,很多事不要去揭開血痂再往傷口裡撒鹽。
“燦燦,幾歲了?”劉秀芳望著燦燦肉肉的小臉輕聲問道。
“三歲。”燦燦伸了三根手指出來,細聲細語。
“生日小,虛三歲,實際啊也就剛兩歲。”張姐笑著捏起閨女嘴角掛著的一小截兒麵條。
“這孩子聰明,話說得這明白。”劉秀芳把燦燦誇了又誇。
張姐捂了嘴笑。
聊著孩子的張姐輕鬆又明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