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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重點,她的注意力卻騰雲駕霧地飛到了千里之外。
她說,“我真喜歡你的這盞檯燈,橘紅橘紅的。林靜,你送我一盞好不好,我回去天天看著它。”
林靜回答她說,這種老式的檯燈市場上已經沒有賣了,他家這盞又是他爸媽新婚的紀念物。不能送她。她倒不生氣,說過就忘了,可每一次燈泡燒掉。林靜都特意坐上一個多小時的公車,到這城市邊緣的一個老舊五金市場去買。全市只有這個地方還在出售這種顏色的燈泡。他怕有一天連這個市場也消失了,一次通常買上許多個。他知道自己地私心。他不肯送她這樣的檯燈,是希望她當想念這樣的燈光時,就會出現在這盞檯燈旁。他希望自己是全世界獨一無二能給她這樣溫暖地人。
林靜習柳體,因為愛柳體的法度森嚴,遒勁有骨,他地書法老師總是覺得奇怪,明明是個性格平和地孩子,寫出來的字卻險峻凌厲。小飛龍最怕寫毛筆字,可她爸媽說,經常往林家跑是可以地,但是跟在林靜哥哥身邊,總得學點好的東西,他們希望學書法能讓她無法無天的性格收斂一些,所以她每週三天跟著他臨帖。
林靜在小飛龍面前並不是個嚴厲的老師,大多數時候,他任她不務正業地玩墨水玩得不亦樂乎,這樣的結果就是直到他上了大學,暑假回來,她的一手書法還屬於印象派風格,完全拿不出手,不過,唯獨一個“靜”字她寫得有模有樣。是的,他曾特意認真反覆地教,但是,她是否也曾一再有心地練?每次應付大人的檢查,她都耍賴地使出這一字絕招,看著這個寫得流暢秀挺的“靜”字,林靜開始愛上自己的名字。
大院裡的孩子特別多,他從小習慣了做別人的榜樣。大多數的家長教育小孩時,口頭禪通常是,“你看看人家林靜是什麼樣子,你就不能學著點。”林靜知道自己的優秀,也並不打算掩飾,他喜歡別人仰視的目光,可跟他最親的小飛龍卻說,“我一點都不崇拜你。”
林靜笑著問她,“為什麼?”
她說,“我要嫁的人當然是最好的,這不是很正常的事情嗎?”
這樣的話,他已經聽得習慣了,也許從她剛知道人長大了要結婚開始,她就始終一本正經地說:“林靜,我要嫁給你,一定要嫁給你!”
她在他面前說,當著許多大人的面也這麼說,小小的一個女孩子,斬釘截鐵地說著一輩子的承諾,大家都被逗笑了,開玩笑的時候便說她是林家的小媳婦。林靜也笑,可是他看著她跟那幫野孩子玩瘋了之後變得紅撲撲的臉,不禁懷疑她到底知不知道“嫁給你”的意義。
六歲的時候,她的理由是,“孫阿姨做的菜真好吃,媽媽說我不能嫁給林伯伯,也不能嫁給孫阿姨,我只能嫁給你。”
九歲的時候,她說,“我看著張小明這些臭男生就想揍他,林靜,還是你好,我就想跟你結婚。”
十四歲的時候,她扯著他的衣袖:“你要等我,我很快就會長大。”
他一直笑而不語。
她十七歲那年,他寒假回家,帶她到城隍廟逛廟會,她從小就喜歡往熱鬧的地方鑽。他去買水,一轉身回頭已經不見了她,最後在廟後的大榕樹看到她的背影時,隆冬的季節,林靜發現自己額頭上居然有汗水。
他走過去問:“微微,你幹什麼?”
她在專注地把寫著兩人名字的錦囊用紅線栓在樹枝上,聽見他的聲音,回頭著急地說道:“你比我高,你來系。”
“系那麼高有什麼用?”
“高一點才不容易碰掉,等我們結了婚,是要來還願的。”
她說得那麼理所當然,林靜不是第一次聽到她這樣的論調,不知道為什麼,這一次他沒有笑,在踮起腳尖系紅繩的時候,他好幾次都打不好那個結。
小飛龍終於考上了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