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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夜,海歌就蜷縮著睡在舊倉庫的牆垣旁。他撿來一堆稻草和枯枝做成個窩,像只貓似地鑽進去,僅把腦袋露在外面。直到入睡,舊車庫裡的燈也沒熄滅,他迷迷糊糊地想,原來那人習慣晚上開著燈睡覺……
畢竟要入冬了,白天再熱,夜間也會起寒意。海歌凍得手腳冰涼,內心卻很踏實,一個多月來,他真正睡了個好覺。
其實這遠離市中心的廢棄貧民窟並不安全,往更遠處走,就是沒經開發的郊野,近處的山丘也人跡罕至,特別是小山上還盤踞著野狼。野狼固然可怕,海歌卻始終想著車庫房子裡住著流浪藝人,既然那群狼是他的朋友,他不會任由它們傷害人類的。
海歌一直酣睡到第二天早晨七點才醒。
其實早在三個小時前,太陽就高高掛在了天上。它一露臉就驅散了夜間寒氣,海歌睜眼時發現,不僅不冷了,還出了一身熱汗。之所以知道確切時間,是因為韋德爾不知何時開啟了卷閘門,正拿著個表皮生鏽的小鐵桶,哼著小調兒往水槽里加水。大概等他出去&ldo;工作&rdo;後,狼群就又會跑來為他看家護院。可這兒有什麼值得它們看護的?是那一屋子誰也不會要的破爛嗎?海歌胡思亂想著,屋子裡傳出時鐘的報時音,他猜那個鐘,肯定也是從垃圾堆裡撿來的。
他很為昨夜選的作為&ldo;露天宿舍&rdo;的地點得意,認為選擇明智,那是沿牆垣往屋後走,靠著一個土堆子的地方,土堆上還蓋滿枯黃的雜草,遠看似荒涼的墳頭。當韋德爾往這邊看時,他就能趕緊撤離到土堆後隱身。所以他認為,對方怎麼著都不可能發現他的蹤跡。
韋德爾貌似確實沒發現他的小客人,等忙活完&ldo;家務事&rdo;,就又將那一大堆樂器裝上木頭車,晃晃悠悠往城裡去了。
流浪藝人忙碌的一天,正式開啟。
寧新市的&ldo;狼窩&rdo;,是娛樂圈裡知名度很高的馬戲團。海歌在狼窩裡長大,經常隨團去各大劇場演出。在大場面上混得多了,心眼兒也就多了,儘管他認路不準,賴著人不走的機智還是有的。
大清早韋德爾不會喝酒,跟他太緊鐵定會露餡,海歌便多出個心眼,拉遠了與那輛木板車的距離,總要等到快看不見車尾時,才趕緊追上去。
但他過於謹慎,好幾次木板車都險些跑出了視線,這是他最慌的時候,不得不使勁回憶昨天來時的路線,還好總能重新找到跟蹤目標。
終於又走進了熙熙攘攘的西津城,海歌就不敢再與韋德爾隔遠了,萬一被人流衝散,他再找不到他,那會是很讓人傷心的事。
其實海歌不知道,西津城的流浪藝人群體裡早已有不成文的行規:表演場地通常由霸頭,也就是領頭人分配,分配地點確定後就不得再隨意更改,除非是事先得到了霸頭的允許。如果隨便從屬於自己的場地挪去別的地方,未經許可就侵犯了他人領地,是違反行規的大忌,嚴重者可被毆打致死。
但現在城裡的表演行乞者數量一再減少,也不知是否還有誰敢頂著霸頭的頭銜拿行規說事,有些膽子大的,就開始打一槍換一個地方,去新地方賺的錢總能多一點,這道理很容易理解:給錢的金主們每天打同一地方經過,他們總不會每天都肯施捨給相同的乞丐。
韋德爾卻很講規矩,哪怕這個行業已因為落後於時代節奏而蕭條了,他也依然保持著君子風度,絕不越矩。這不是由於他膽子小,而是由於他素養高。一直有人慫恿他去保險金融業集中的布里斯特街碰運氣,誇張點說,那裡連掃大街的都是富人,他卻總是一笑了之。
然而今天,不知為何他竟改變主意,放下了保持多年的風度。他沒回位於坎特街的老地盤,而是轉去了隔壁能見到許多亞洲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