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9章案中案(65) (第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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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志願者,並且根據供詞來看,王元鵝對他應當十分不待見,他想同王元鵝單獨見面詳談或電話細聊的目的一直沒有實現,但這張大頭貼卻足以證明趙長康當時作了虛假口供。
當年的王元鵝是“君兮”酒吧的常客,他和趙長康的這張合影,到底是在什麼時候留下?是在他住院期間偷跑出來的時候,還是在他成為家喻戶曉的“抗艾鬥士”之前?
不管是在什麼時候,這張合影至少證明他們之間的關係,絕對不止於一個是志願者、一個是“絕症患者”,這種一方強烈想要“給予關懷”,另一方卻堅決“拒絕被關懷”的陌生人之間的關係。
更可疑的是,光從五官面貌來看,“趙長康”和“李海東”極其相似,如果說這兩個人就是同一人,那將意味著什麼?一個現在的殺人犯,以另一個姓名在當年“王元鵝案”中以“路人甲”的身份出現過,並且還在當中作了虛假口供。這想想都讓人……覺得刺激。
雖然不知道王元鵝曾性侵過王康,但一直憑著直覺認為王元鵝的“自殺”存在可疑的嚴珂,立即又憑著直覺認為一旦確定“趙長康”和“李海東”是同一人,那麼當年的“王元鵝案”興許就得推翻重來。
太刺激了!
茲事體大。嚴珂的酒勁兒一下就去了七八分,朦朦朧朧的睡意也立即煙消雲散,腦瓜子也變得格外清醒:“這個……我可不敢亂說,還是請你們資訊組的段組長來確認吧。”
在此之前,嚴珂雖然也來過“君兮”酒吧,卻從來沒往大頭貼機上注意過,更別說會去注意那些陌生男女的頭像。
段明看著電腦裡最終的人像對比結果,感覺自己臉上火辣辣的痛,一邊臉頰上似乎還多了五根清晰的手指印。透過技術對比能基本確認,所謂的“趙長康”就是李海東,也就是王康。
也就是說,十年前,他面對面地見過王康,也和他透過電話。但時間過去了這麼久,鬼還記得當年“趙長康”那張臉長什麼樣。況且,當年的“趙長康”就是個路人甲,他都已經不記得這麼一號人了。
打臉,赤裸裸地被打臉。
要怪,只能怪當年王乾山製造的讓王元鵝“自殺”的“自殺動機”太過強大,一下就讓所有的細微疑點變得不值一提。
原本根據文韜反饋的資訊,小王和彭傑也認為王元鵝既然不敢自殺,那麼他的“自殺案”也值得被推敲,但在看完了當年的案卷資料後,面對王元鵝強大的“自殺動機”也轉而認為無從質疑。
畢竟,人的想法隨時都會改變,面對“自殺”所滋生的一時的膽怯懦弱,不代表這人一直會這樣。只要“自殺動機”足夠強大,想死的願望足夠強烈,戰勝一時的膽怯並非一道不可逾越的鴻溝。況且,自殺的想法和行為往往都只是一瞬間的事。
甚至連馬弘文在面對王乾山的供詞,對王元鵝“自殺”始末的種種可疑之處都找到合理解釋後,也並未有過過多懷疑。
原本以為王康、李海東就是這人的雙重身份,結果突然又冒出來第三個身份。李海東既然有第三個身份,李海軍和王芳極可能也會有第三個身份。對於專業造假的王芳來說,當年為了更多地套取低保,不止給一家人只偽造一個假身份,這並非什麼難事,也完全合乎情理。
問題在於,王氏母子三人到底有幾個假身份?這個問題很難搞清楚。但這個問題要是不搞清楚,又註定很多線索沒法挖掘出來。ap.
“白土文案”的偵破推進之所以舉步維艱,關鍵在於警方對死者和嫌犯的身份資訊所知甚少,導致很多有效線索資訊沒法挖掘。
段明忽然意識到,“白土文案”的偵破一直都是警方被線索牽著鼻子走,根源就在於
死者和嫌犯就像是石頭縫裡蹦出來的一樣,導致警方對他們的個人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