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喊他弟弟吧, 年齡擺那兒呢。叫他哥哥吧,不過是大她幾個小時, 這便宜實在是被佔得不甘心。
叫他岑岑吧。
前幾年,麵館撿了條流浪狗叫參參。
叫他岑岑,總感覺是嫁給了條狗。
小季,或者季季?
那跟小雞和雞雞也沒多大差別。
但叫她這會兒, 再刻意去喊他一聲老公, 也是喊不出來了。
「沒什麼。」唐瑤耳尖微微泛起潮紅:「你洗手吃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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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瑤這房子是一梯三戶中面積最大的, 約摸著應該有一百六十平方。
虞城的房價不低,她這地段也不錯。
交通便利,商業發達。
如她所說,她的確有撿個一窮二白的小子回來過日子的資本。
她這房子裝修得還算別致,餐廳是半開放式的,直接通連廚房。
剛才,她拉上門,季岑也沒看到,她原來是在餐廳裡精心佈置了一番的。
這會兒,他從衛生間裡洗完手出來,有被眼前的一幕震驚到。
屋子裡的吊燈都熄滅了。
只餐桌上,擺了盞歐式五頭燭臺,在黑暗的環境裡,燃著幽幽燭火。
曖昧的光,很像際日城辦事處,漆黑的院子裡,搖搖晃晃的那盞單線吊燈。
長桌長邊點了盞香薰,散發著淡淡的愈傷草和金合歡的味道,短邊擺著兩塊餐墊。
餐墊上疊著白色的瓷盤,盤子裡裝著煎好的牛排,撒著黑胡椒粉和海鹽粒的蘆筍。
長桌中間還放著盤蔬菜沙拉和她烤好的芝士焗小青龍,以及搭配主食的甜點和奶油蘑菇濃湯。
「你做的?」季岑靠在門框上,屈著條腿,長指搭著牆壁,敲彈兩下,出聲打斷正背著他往大號高腳杯裡倒白葡萄酒的唐瑤。
「當然啦。」唐瑤回眸,朝他粲然一笑:「我特意為你準備的。」
感謝他的旺妻命。
季岑走過去,拉開她對面的椅子坐下,手握住刀叉,眼神有些晦暗不明:「你還是第一次給我做飯。」
「你看你,健忘呢。」唐瑤在燭光中搖晃酒杯,醒酒,唇角的弧度頗深:「明明是第二次。」
「第二次?」
「我離開際日城之前,不是給你做了頓晚飯嗎?」白色燭光裡,唐瑤嘟囔了句:「反正你也記不住。」
那是給他做的晚飯嗎?
那不是給慄文俊做的早飯嗎?
季岑眨了眨眼,似乎想明白了那天的經過。那天,他和唐瑤在縣城裡分開的時候,她心情還不錯,也表示理解他的工作性質。
一個人高高興興地回了辦事處。
大概是她以為他晚上會回辦事處。
她甚至忍著對辦事處艱苦條件的不適,給他做了頓蠻豐盛的晚飯,當做最後的告別。
但是,他那晚沒回去。
她大概是感覺自己的心血被糟蹋了。
所以才沒回復他的微信。就連改簽高鐵票都沒有告訴他一聲。
所以,回際日城之後,她更是徹底把他這個人給遺忘了,從未主動聯絡過他一次。
要不是,那天在星光天地,誤打誤撞遇著了,他都不知道,她回來已接連相親十七次了。
她生氣的週期還挺漫長。
搖動的燭火,燭光幽暗。
映襯著屋子裡黑黑又沉沉,勾攝著人無邊的慾念,像臥在懸崖邊上俯瞰著整個深淵。
沒喝酒,但季岑覺得有點兒醉了。
似乎挺上頭的。
「嗯,那是我不好。」看著唐瑤鼓著腮幫子咬牛排的模樣,季岑低頭切開塊牛排,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