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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達才也換了手,把方向盤讓給了小萬。拆開一袋真空牛肉大口大口的嚼著,隨口問道:“老弟,你對西藏瞭解多少?”
“西藏在唐宋的時期被稱作吐蕃,直到清朝雍正年初的時候才正式被改名為西藏。對了,《天龍八部》裡面的那個鳩摩智,就是吐蕃的高僧。”楊浩嘿嘿一笑。“至於其他的,我還真的是不太瞭解。”
“可惜咱們這次來的急,等咱們下一次再到這裡來的時候,老哥我好好的帶你領略一下西藏的風光。”陳達才灌下一罐啤酒。“咱們差不多今晚就到,我已經給張華蘭打過電話,明早會來迎接咱們。”
悠悠的點著一根菸,陳達才伸了個懶腰。“小萬,差不多就行了,今晚我要住帳篷。”
車裡再大,畢竟兩個大男人也伸不開手腳。
就算是睡覺也覺得有些不太安穩,醒來之後也會覺的渾身發疼。
楊浩自然也是躍躍欲試,第一次來西藏他可是要好好領略一下草原的風光,感受一下西藏的魅力。
小萬忙著搭帳篷。
楊浩正準備去幫忙,卻被陳達才給神秘兮兮的叫道了一邊。“老弟,過來,給你看一樣東西。”
話音剛落,陳達才從車廂裡面抽出一把老美製造的雷鳴登獵槍。
好傢伙,楊浩看到這玩意眼睛立馬就直了。
自古以來,男人最愛的玩意就是刀槍劍戟,就算什麼把式都不會,拿到手也想耍兩下。不知道為什麼,這或許就是男人隱藏在靈魂中的天性。
只是這些器具受到國家管制,所以男人們也就退而求次開始追求汽車。不過身體裡的血性讓男人喜歡槍支更甚於汽車。
這把雙管雷鳴登獵槍絕對是進口貨,不是國產的冒牌玩意。
拿在手裡份量挺足的,足有一百二十多公分長。槍身被打磨的光滑無比,拿捏在手裡有股說不出的感覺。槍托是桃木質地,一側還刻上了荊棘花的圖案。拿在手裡的感覺別提多威風。
“接著!”陳達才又丟過來兩把砍刀。
這砍刀可不是超市裡面賣的那種切西瓜的刀片,刀身足有大拇指厚,厚刀背、薄刀刃。能砍,能砸,也有七八十公分,是把不錯的開山刀。楊浩揮舞了兩下,這把開山刀起碼有二十三來斤。
這開山刀是是從卡車底盤下取出來的高強度彈簧鋼,然後請人在車床上打造塑形開鋒,雖說未必能夠吹毛斷髮,但削鐵如泥至少是不成問題。
“老哥,咱們用這個幹嘛?”楊浩看見陳達才又是拿槍,又是拿刀,頓時有些發懵了。“我們去修補汝窯,又不是去打仗,這有些太誇張了吧!”
陳達才挑了挑眉頭。
沒說什麼,從楊浩的手裡接過獵槍。
拿出兩顆明晃晃的子彈塞進了槍膛,眯著眼睛調整瞄準鏡。直到忙完後,這才長長吐了一口氣說道。“西藏的狼群可不是好惹的。今年全國大範圍降雪,狼群早就斷糧了。每年進藏的人都有失蹤的案例,有些人連渣子都找不到了。”
這麼恐怖?
楊浩忍不住嚥著口水。“那咱們躲在車裡不可以麼?”
“楊先生,您沒有見過西藏的狼吧?”小萬抬起了頭。
楊浩搖了搖頭。
他只在動物園裡面看見過狼。不過那些被關在籠子裡,焉了吧唧的沒有半點精神,說白了和狗沒什麼兩樣,很難讓人把它們和兇殘的狼給聯絡到一起。
“西藏的狼站起來比人都高,狼群裡面的領主——也就是頭狼,它們和牛犢子差不多大小。一般來說狼群大概在十二頭左右,我在部隊的時候聽老兵們說過,如果遇到寒冷的冬天甚至超過四五倍都不止。”小萬咂了咂嘴。“這場雪一下就是一個多月,狼群肯定都餓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