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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靜靜看著他,「離開他,我能得到什麼?」
遲暘搖頭,「我說過,這次我沒有帶來任何東西。」
「那我憑什麼?」
「憑你根本不愛他。」
五年前的那份協議,是誘餌,是羞辱,也是考驗。
如果時夏真的接受那份協議,那麼遲讓自然就會看到她是個怎樣自私自利的小人。能為一點點蠅頭小利就心動的人,根本不堪重託。
她不接受,也很正常。畢竟有點血性的人都不會接受這種嗟來之食,但他在這份嗟來之食後面加了一個條件,那就是離開遲讓。
她仍舊沒有選擇接受他的方案,說明遲讓並不足以和她的自尊心相提並論。
既然她並沒有將遲讓放在一個最重要的位置,談何相愛與廝守?
不管五年前遲暘用了什麼樣的方式激得時夏失去理智、胡言亂語,但對她來說遲讓什麼都不是這句話,是她親口說的。
一個能被輕易激怒到放棄愛人的人,更不堪重託。
這五年,明面上他們沒有任何來往,一直到最近這兩年才開始頻繁接觸,說實在的,這份隱忍的意志力在某種程度上是能夠打動遲暘的。
只可惜後來的種種,讓他對時夏的欣賞消失不見。
「時小姐,坦白講,我很同情你的遭遇,但這不是你利用他的藉口。五年前你利用阿讓,讓他替你擺平哥哥,五年後你又用同樣的手段讓他替你擺平你媽媽。你的種種行為,無非只是想利用他擺脫困境罷了。你根本就不愛他不是嗎?既然不愛,那麼我想我,還有整個遲家,都不會允許你這樣一個充滿心計的人一直待在阿讓身邊。」遲暘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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