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2章 巨額財產來路不明(四更) (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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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賄選?」
在座的眾人無不心中一驚。
看看那個放著二十萬人民幣的鐵箱子,再想想李衛東將一捆捆錢擺在大家面前,然後承諾給補發三個月的工資,還真有一點賄選的感覺。
旁邊王海濱立刻應和道:「朱總說的有道理,都講明瞭要給服裝廠的職工發錢,那還不是賄選麼!」
李衛東卻是不慌不忙的笑了笑,站起身來開口說道:「王處長,這話可得想好再說啊,要不我現在就去跟服裝廠的職工說,你王處長覺得這是賄選,所以三個月的工資不補了!」
「別!我可沒這麼說!」王海濱趕緊否認道。
主席臺下面可是又近四百個服裝廠職工,而且都三個月沒發工資了。斷人錢財如殺人父母,要是王海濱敢阻止步伐工資的話,挨一頓揍那是輕的,遇到脾氣爆點的,敢拿著汽油瓶去王海濱家門口放火。
朱士聰也意識到這一點,嘲諷一下李衛東也就罷了,可牽扯到四百多職工的利益,這「賄選」兩個字,可不是隨隨便便說出口的。
李衛東接著說道:「國家不是早就實施廠長責任制了嘛,現在服裝廠欠了職工的工資,我作為廠長,擔負起這個責任,給工人們補發工資,有什麼不對?至於賄選,恩,這賄選不都是先給好處麼!」
李衛東說著,拍了拍屁股下面的鐵皮箱子,接著道:「我這二十萬現金,可是一分錢都還沒發出去。我這好處還沒有給出去了,可不算賄選。」
工會陳主席立刻站出來打圓場:「小李說的有道理,能幫服裝廠職工解決拖欠的工資,為公司減輕負擔,這是一件好事情嘛!」
於正誠也開口說道:「小李,以後就是李廠長了,到了服裝廠好好幹,爭取扭虧為盈!」
朱士聰低了低頭,默不作聲,他也只是過過嘴癮,口嗨一下,真要是在「賄選」這件事情上做文章的話,服裝廠那四百職工真敢上來把他揍一頓。
……
投票就結束,李衛東毫無疑問的獲勝,而承包服裝廠的事情,也塵埃落定。
接下來,李衛東與運輸公司簽訂的承包合同。
國家關於國企承包出臺正式的規定,是1988年的《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承包經營責任制暫行條例》,所以在1986年,承包國企還處於探索階段,並沒有明確的制度規範。
也因此,當時承包國企的合同,大多是個人比較吃虧的。
有些承包合同並沒有規定年限,也就是說國資部門隨時可以把企業收回來。
有些承包合同對於利潤分配比較苛刻,如果是虧了錢,承包者要承擔責任,可若是賺了錢,承包者只能分到一點點。
還有些承包合同規定,國企被承包以後,依舊要履行過去的義務,也就是行政不會放權,依舊會幹預企業管理,這使得承包者束手束腳。
這也是沒有辦法的事情,畢竟承包國企的政策並不明確,承包者只能處於弱勢的地位,讓你在國企承包的過程中分一杯羹,就算是謝天謝地了。
李衛東也同樣簽署了一份「不平等條約」。
承包服裝廠的合同沒有設定期限,運輸公司隨時可以把服裝廠收回來,於正誠也是擔心政策會突然改變。不設定期限的話,萬一政策有變,可以立刻將服裝廠收回。
不過李衛東還是長了個心眼,要求再上面加了一個條款,就是運輸公司收回服裝廠之前,需要提前一個星期通知。
另外就是李衛東需要負責服裝廠一系列的開銷,除了服裝廠正常運營費用之外,像是工人的工資、工人看病報銷的費用等等,也都是服裝廠掏錢。
還好服裝廠是近二十年才成立的三產,職工裡年紀最大的也還不到五十歲,否則的話還會有一群退休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