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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歡喜願樂接受佛法的教
化,引導其向善。這是菩薩行者慈悲度化眾生的四種方法。注意攝受不是提倡“大男子主義”,也不是說明一方高
於另外一方,而是建立在眾生平等的基礎上隨緣智慧地幫助對方駕馭自己的內心,棄惡向善,沒有任何高人一等的
想法與做法。這種行為也不是去建立一個有形或無形組織,藉以發號施令指揮別人,而是透過理論上的交流共同提
高道德修養,為社會文明進步作貢獻。同時佛家也不是精神控制,牽著別人走,而是講“正認主人公”,“自己救
自己”,《佛光大辭典》:“……世尊於入滅之際,曾囑咐諸弟子,其後唯以法為歸依所,以自己為歸依所,即法
洲、自洲,法歸依、自歸依,以法為標準,使自己之人格次第向上而趨向絕對理想之境地。”另外,佛家強調最後
也要打破對理論的執著,克服教條主義,一切從實際出發,即克除對佛法的執著。《金剛經》:“法尚應舍,何況
非法。”這種攝受是建立在回報國家、社會之恩,服務社會,依法行事,不超越道德規範、不脫離社會執行軌道的
行為。不是自認為“佛法大於國法”、“佛道大於王道”的狂妄行為。攝度眾生要根據實際情況,特別是眾生的性
格與心理接受能力實施不同的方法。歷史的教訓是慘痛的,我們必須吸取。
2007 年7 月24 日釋出於搜狐部落格
114、翻越十重之妄
114、翻越十重之妄
一位朋友在博文《模糊語言與真如的整體性》 中留言:謝謝老師的講解,又明白了不少法理。“悟後修證,
還有十重,翻妄即真。”“十重”是指什麼呢?我理解的是十度之行,對嗎?老師。
這裡的“十重”指的是悟後“翻妄即真”的始終狀態,不是指十度之行。這裡的“妄”即迷惑於人的真心的
“凡夫十重妄”。據《禪源諸詮集都序》,它們是:
第一重,指一切眾生皆有本覺真心。這正如一個富貴之人,端正多智,自住於自己的房宅之中。
第二重,本覺真心若未遇善友的開示,則難以覺悟法性(真心、佛性)。這如宅中人睡而不自知。
第三重,因本性不覺,所以妄念即起。這如於睡中而有夢境。
第四重,因生起妄念,所以有能見之相。這如夢中的念頭、想法。
第五重,因為有“見”的產生,所以對六根(感官)、身體和世界的執著妄想隨之出現。這正如夢中另見有身
體在他鄉受苦,以及見到種種好惡的事情、狀態。
第六重,見種種好惡的事情、狀態,而不知這是從自己的念頭所起的觀念、妄想,還執著為正確的或者是永久
不變的,稱為“法執”。這正如於夢中,必執著於所見的事物為實有,這是迷於其中不察覺的緣故。
第七重,因執著自己的觀念為正確的或者是永久不變的,便有了自己與他人的強烈分別,稱為“我執”。這正
如夢中,認他鄉受苦之身為自己真正的身體。
第八重,執著於四大假合的身體為“我”,所以產生了情緒,貪愛於順著自己心意的事物,嗔怒嫌棄於逆著自
己心意的事物,唯恐其對自己造成傷害。這正如夢於他鄉之處,所見各種違順之事也隨之而起貪嗔之心。
第九重,因起貪嗔之心而造善惡等業(行為)。這正如夢中,或打奪相罵,或行恩佈德。
第十重,善惡之業力如影隨形,所以呈現苦樂之相。這正如於夢中,因偷奪打罵而受到懲處,或行恩得報而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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