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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楊夕月覺得陳淮予才是最可憐的。
她沒有得到,他也沒有得到。
扯平了。
不是所有的關於青春的故事,都是驚艷絕倫,多的是默默無聞。
她並不是一個非常受歡迎的女孩子,身邊的朋友也很少,情緒時常低落,是一個徹頭徹尾的悲觀主義者。
喜歡上陳淮予,是她整個青春裡,做的最勇敢的事情。
無疾而終又怎麼樣,她的喜歡,存在過,就已經足夠了。
寫起陳淮予,是一件蠻辛苦的事情。
除了文章一開始,楊夕月寫了那一句張涵強烈要求自己寫上去的話,再也下不下去。
停了很久很久,也不知道應該怎麼去下筆,不知道應該怎麼去寫他。
應該從哪裡開始寫起呢?
初中的時候他甚至是不認識她,那麼,就從高中開始寫起吧,畢竟在他的眼裡,他是高中的時候才認識她的。
寫起他來,就好像是將那些年的時光重新回憶了一遍。自從開始寫這個故事,就開始整日整日的失眠。靠著回憶來寫他,實在是太痛苦了。
很多人的故事都可以寫成厚厚的一本書,但是他和她的故事,好像是隻有幾頁,還沒等翻頁,就草草結束了。
如果初中時候的那種朦朧的喜歡也能算是喜歡的話,楊夕月喜歡陳淮予十年了。
從2012年到2022年。
10年。
120個月。
3600天。
86400個小時。
5184000分鐘。
311040000秒。
陳淮予,在我喜歡你的第十年,我為你寫了一本小說。
以此來紀念以我為視角的那段青春。
【我在嘗試忘記你,放棄你,雖然很慢很慢,但是卻很堅定。——20220328來自楊夕月的日記】
第39章
大學即將畢業,短暫的四年時光很快就要過去了。
疫情好轉之後,楊夕月回了江城,回學校處理畢業的事情。
還記得第一次踏上江城這片土地的時候,心中是對於未來無限的嚮往和憧憬,高興自己和他考上了同一個城市,希望自己有一天能在江城遇見他,希望有一天,她能站在他的身邊。
如果人生能重來,如果能再給她一次機會,在究竟報不報江城的大學的時候,她或許不會那麼乾脆和堅定。如果她沒有和他考到同一個城市,那麼他們之間可能就不會產生這些交集,他們之間的關係就會一直停留在高中同學上面,而不是所謂的朋友。
那麼後來等她知道他喜歡的人是沈佳的時候,也不會太難過。
那次從學校菜鳥驛站拿了快遞,回宿舍的路上,路過操場,看見操場上有很多的人,有人跑步,有人跳繩,有人打羽毛球,有人在旁邊的露天籃球場上打籃球,他們歡呼著,他們說笑著。
有幾個女生挽著手從她的身邊經過,手中拿著冰激凌,說說笑笑,時不時地看幾眼籃球場上打籃球的男生。
突然想起剛剛上大學的時候,對待什麼都很新鮮,說要減肥,晚上拉著舍友來夜跑,但是堅持了幾天就放棄了。也會像她們一樣,在一個不熱的天氣買冰激凌吃。
突然想吃冰激凌,也跑到操場旁邊的店裡買了個冰激凌。
只是吃了一口,凍得舌頭都麻了。
突然後知後覺,原來自己已經二十多歲了,已經不是剛剛入學時候的年紀了。
回到宿舍和舍友說起來這件事,林珊不服氣,嚷嚷著:「我們也不老啊,現在的我還能面不改色連吃三個冰激凌。」
代真毫不客氣地回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