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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當初回到深圳的時候,自己真是慘不忍睹,明明說的三天才會有毒癮,但是自己只被注射了兩天,卻拼命的想吸。
他先找到的彭齊,彭齊著實被他的樣子嚇的不輕,雖然是剛正不阿,但是畢竟對林楓有著近十年的感情,也實在是不忍心,在警局的證物室裡給他找到了點瀰漫,好歹算是緩解了幾天。
但是緊接著林楓就被警局隔離調查,因為他之前提交的自供書。林楓不願自己坐牢,他拼命的為自己辯解,彭齊也盡全力的幫他周旋,警方明白他為了這個案子付出了多少,人已經這麼狼狽了,所以並沒有人忍心再去提起公訴。
被開除公職是林楓意料之中的,他現在這麼虛弱,也不認為自己還能勝任警察的工作。
深圳裡的各個角落都是滿滿的回憶,和顧雲笙游泳的地方,談判的地方,救人的地方……他沒有辦法獨自在這個城市生活下去。
來到臺北是一個偶然。
那天晚上,他坐在路邊小攤吃著面,一位打扮的時髦的青年沒有打招呼的就在他對面入座。
林楓不解的抬頭看他。
“你是同性戀吧?”那青年問。
林楓的臉微微漲紅,沒有接話。
青年伸出自己的舌頭,點了點舌尖的位置,“我看你舌頭這有個環,真夠瘋狂的,還有你的耳朵。我只在GAY吧裡看到過這樣的人。”
“那不是我自己打的。”
青年壞笑,“那一定是情人幫你打的嘍,你這麼帥,情人應該也很帥吧。”
林楓搖頭,“我沒有情人。”
“我叫衛小宸,交個朋友如何?”青年熱情的伸出手去。
衛小宸是福建人,但是常年漂泊在外,家裡有臥病在床的妹妹,所以需要他拼命的賺錢。
去臺灣是衛小宸的主意,聽說那邊工資高些,競爭也小。林楓左右也想著換個城市生活,既然有人相邀,他便隨著剛剛認識不久的衛小宸,漂洋過海的來到了臺北。
除了酒吧,林楓找不到其他的任何工作,他索性就留在了雲界,雖然地點偏僻工資也不高,但是林楓喜歡這個名字,哪怕和顧雲笙只有一個字的關聯,他也想留在這裡。
更何況,他也離不開瀰漫,方經理答應只要他每晚都通宵呆在酒吧,就供應他所需要的毒品。林楓根本不想去戒毒,他早已經沒有了那種力氣,能活幾年就活幾年吧,他有些絕望的打算著。
放縱和絕望給了林楓一種另外的氣質,沒有了堅強和倔強的外衣,那個男人變得柔軟和魅惑,他不肯摘下身上的環,也不肯去治療左腿的傷,他常年穿著最低調的黑色簡約襯衫,卻還是在這個偏僻的酒吧裡,吸引了越來越多人的注意。
雲界的夜晚開始逐漸熱鬧起來。
很多男男女女驅車前來,為了就是看看這個傳說中憂鬱帥氣的男人,碰到他平靜的時候,或許會答應陪你喝兩杯,心情好的話或許還會再酒吧的舞臺唱上兩首低沉的老歌。
曾經有一次一個打扮高貴的女人邀請林楓共舞,他原本不想跳,卻在一瞬間想起了最開始的時候,在陪顧雲笙出席的一個酒會上,和董佳的那次舞。
舞池中央的片刻瘋狂,讓他忘記了自己殘疾的左腿,忘記了和顧雲笙所有不快的經歷,彷彿回到了初見的那些日子,顧雲笙依然坐在舞池邊,用充滿挑釁的目光觀察著自己。
一舞過後,便有兩個男人過來把他圍住。
“明明一副GAY的打扮,老裝什麼清高,我們頭兒要你過去陪他睡一夜,你開個價吧!”
林楓不為所動的打算逃離。
兩個男人封住他的退路,強硬的手搭上他的肩膀,“小子,別給臉不要臉!”
林楓的氣勢突然變化,怒氣湧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