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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伸就是用這樣的方式,在很短的時間裡購得了清苑縣王君賢,鑫縣金鐸、寶坻玉福、任邱玉全的土地與吉慶在北京西直門外白塔庵、耿楊在清苑縣、文善在宛平縣、隆善在易州,英林佐須下譽錄官柏英在保定府城縣的土地,另外,和伸還趁別人有求於他之機,向別人直接勒索土地,和伸被嘉慶帝治罪後內務府的檔案中記錄他的一件罪行,乾隆五十七年(公元1792年),貝子承譯的家人霍三德到永澤產在奉天的田產收取地租。霍三德仗勢欺人,向田莊的莊頭許五德私自索要高額的地租,並且還當面向許五德要五百兩銀子,作為自己的開銷,這些非分的要求被許五德嚴辭拒絕了,兩人就為此事鬧到了步軍統領衙門,許五德怕霍三德因為貝子永澤的關係,打贏官司,就找到了和伸的親戚恆德,要他去請和伸照應,並且應許下來,事成之後,送給和伸一萬兩白銀,或是六十頃土地,和伸的威勢誰能不怕,不久,霍三德就被判有罪發到黑龍江為奴了,和伸派人向許五德傳話說,他不要土地,而要那一萬兩銀子,許五德付不出銀兩,被逼無奈,只好將他自己承種的屬於貝子永澤的三十五頃地送給和伸,和伸大概是怕日後會有麻煩,堅持要他寫下文書,言明這塊土地是賣給和伸的要侄子豐紳伊綿方才做罷。
和伸在他掠奪回來的土地,派出家人瘋狂的收租、逼債,他的地租比普通地主要足足高出一倍有餘,使得租種他土地的佃農無以為生,忍無可忍之下只好起來反抗,拒不交租。比如,和伸對順天府通州盛家屯莊王坦的盤剝。王坦原本是當地的富裕人家,清朝入關時候,他的祖帶著十四頃有餘的土地加入了內務府的名下,並且擔任莊頭,每年上繳地租七十二兩,後來在乾隆三十一年的時候,王坦連同土地一起被朝廷賞賜給了貝勒府,這時的地租是一百零九兩五分,家境還算殷實,一家人過著平靜安詳的日子,實然,在乾隆五十四年的時候,和伸的家丁帶著人來到田莊,宣佈說這裡的土地以及他們居住的房子全部被和伸的兒子豐紳殷德以二千八百兩的價錢買下了,從此,田莊要向和伸交租,並且立刻另換了莊頭,把王坦只改作了一般的佃戶,分給他三頃二十餘畝的土地耕種,整個田莊收取的地租,一下漲到了四百多兩,比原來多了一倍還多,王坦因為家中人口眾多,三頃土地實在不足以維持生計,只好一直拖延納租,為此,還被和伸懲處,一直等到和伸倒臺,按照清政府檔案中的說法,他們一家人才:&ldo;喜得復無租,十年冤苦始能申述。&rdo;
雖然地租的收入比不上和伸貪汙收入的銀錢多,但是這不但是每年固定不變的收入,而且莊園中的出產、諸如雞、鴨、魚、肉,以及各種乾鮮果品,全都源源不斷的送抵和府,相信,只要是讀過了《紅樓夢》的人都能想見其中的盛況。
放高利貸,從事典當業,也是和伸斂財的手段,和伸放債的範圍很廣,不論是官員、商人、普通的百姓、還是他的至親好友,他都毫不手軟,而且必須要借債人能拿出土地或是房屋做抵壓,他才會同意,和伸因為他強大的權勢,做起這種生意來可以說是萬無一失,即使借債人還上不欠款,和伸也樂得把他們的房屋、土地收歸已有,和伸覺得這種行當斂財方便快捷,不需動什麼腦筋,就會大筆的錢財湧入,所以樂此不疲,就連他的家丁向他借錢,他也要追加高額的利息,決不放過,這種高額的利息常常使得家丁即使在和伸家世世為奴也償還不起。和伸的舅舅明保曾向他借錢15000兩,白紙黑字寫明借據,每月利息一分,光是利息就有白銀6450兩,本息共計達到了21450兩,明保在和伸的逼迫下,不敢少一分的還給和伸。
此外,和伸還經營典當業,當時的典當業極為發達,就連皇帝也身為幾個當鋪的後當,和伸這樣的高官,從事此道,也就不足為奇了,據統計,乾隆初期,光是北京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