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三寸丁和曹阿瞞 (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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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幹啥?沒事一起去粘知了啊?”
丁百順笑了笑:“還得幹活呢,哪有你清閒啊。”
曹學民道:“好吧,回頭去你家.....看秀秀和虎子。”
丁百順白了曹學民一眼:“滾蛋。”
曹學民哈哈大笑,掐了煙,挑起扁擔走了。
曹秀秀是丁百順的媳婦,以前經常和曹學民丁百順一起玩,要不是丁百順這小子一直喜歡曹秀秀,曹學民早就下手了,畢竟窩邊草不吃白不吃。
但知道丁百順喜歡曹秀秀後,曹學民也就不再對她有想法了。
雖然曹學民好色,但兄弟看上的女人,還是不能挖牆腳的。
如今丁百順如願抱得美人歸,曹學民時不時就會調侃他幾句。
曹學民挑著水回去,曹桂芬又回來了,看來是同意陪自己去粘知了。
曹學民把水倒在廚房的水缸裡,然後再回井邊挑,連著挑了三擔,把水缸灌滿,大早上的已經很熱了,挑完水,曹學民熱的滿頭大汗。
曹學民把西瓜洗乾淨,扔到了水缸裡,水缸在屋裡,平時曬不著,剛挑的井水冰涼,西瓜放在水裡可以冰著,中午熱的時候拿出來吃正好。
吃完早飯,準備好杆子和麵筋,曹學民和曹桂芬去粘知了。
曹桂芬怕和曹學民一起走,別人看了說閒話,所以就讓他先走。
村裡白天大人們都在幹活,粘知了的都是些孩子。
村裡有些梧桐樹,知了最喜歡待在梧桐樹上,經常一粘一串,但粘的人也多,都爭著搶著粘,曹學民才不去湊這熱鬧呢。
曹學民打算去西邊的楊樹林。
楊樹上雖然知了少,但是樹多,總也能粘到不少,而且,在樹林裡粘還曬不著,沒那麼熱。
那片楊樹林很大,綿延到西山上,一般村裡的大人不讓孩子去,怕迷路或有什麼危險,這年頭,山豬、野狼啥的還是有不少的。
曹學民到了林外,坐在陰涼裡等著曹桂芬。
曹桂芬來了後,曹學民把麵筋纏在杆子頭上,抬頭在樹上找知了。
找到知了後,曹學民慢慢舉起杆子,穩穩的粘住。
粘到後,曹學民把杆子放倒,曹桂芬把知了取下來,把知了翅膀撕了,然後把知了放進袋子裡。
二人以前也是這麼粘的。
粘知了最重要的就是手要穩,不然杆子一抖就把知了嚇跑了。
二人一個粘,一個取,一個多小時就粘了百十個。
杆子舉時間長了,胳膊還挺酸的,取知了其實也沒那麼輕鬆,知了的腿挺硬的,有時扎的手很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