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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看不得他受罪。
程溪先去了趟拐角的洗手間,確定裡面沒人,把自己鎖在最後一格,整個人蹲下身抱住自己的雙腿,涼意遍襲全身,透著隆冬刺骨的凌風。
她哭聲並不大,眼淚也不至於將眼前遮掩,但胸口連同嗓子眼兒都壓抑出一股痛楚,不同於如鯁在喉的不痛不癢,這是一顆桃核抵住喉嚨口,不偏不倚,但能讓人慢慢窒息而亡的痛。
哭過了,人還是清醒的。
孟平川不喜歡看她哭,連在情難自控之時摸到她一臉淚水,都會柔聲哄她一句「不做了」。
程溪把很少用的粉底拿出來,在臉上胡亂撲騰幾下,遮不住雙眼通紅的難過,但臉色比之前稍稍好了一些。
她憋足了勇氣才推的門。
病房是六人間,其他五張床上都躺著人,唯獨沒有孟平川。
程溪心裡一驚,生怕孟平川再出什麼亂子,急著往前臺跑,被正在隔壁床量血壓的護士一把拉住,「六號床孟平川的家屬嗎?」
「是……」
「他剛醒,接了通電話就走了。」
「走了?!」
「嗯,拉都拉不住。」護士沒停下手裡的活兒,數落道:「簡直是胡鬧,胃出血這事可大可小,落下病根不說,這要是二次出血可怎麼辦啊?天大的事情也比不過自己的身體重要,你說是不是?」
程溪點點頭,促狹地問:「他走之前說什麼了嗎?」
「說是辦完事就回來住院,跑不了。」護士讓隔壁床的病人換隻手,接著說:「看他一臉無所謂的樣子,不知道的還以為他是來治小感冒的。」
程溪倏然放空自己,沒了去處,只靜靜坐在孟平川病床邊。
護士走之前讓她趕緊找人,程溪淡淡道:「會回來的。」
他這麼做,一定是真的有急事。
等等看吧。
她不怕被孟平川浪費時間的。
——
孟平川醒來後,整個人一口氣舒坦了不少,雖然動一下,胃就牽扯著小腿一直戳到心底,痛得他比訓練營泡冰水裡都難受。
但他摸了下自己的胃,大體沒事,死不了。
摸手機看時間,嚴冬的簡訊先進來,說託人找到了他要找的人。
那日,孟平川躲在姜亭倉庫親眼目睹當歸被阿厲逼至死角,聲聲求饒,他記得特別牢靠,當歸說——
要不是他兒子手被砍傷,他是絕不會冒死從河內偷/渡回內地的。
從吉哥那邊得知當歸陷入重度昏迷後,孟平川第一時間去找了當歸的原配,聽附近老人說,當歸這人十二歲就租住在這一片兒,那會兒他也不叫當歸,人人都知道他是巷子口修車行的洪振。
經常帶人回家打牌、喝酒,一鬧騰就是一整夜。
但為人還算不錯,媳婦兒一直都是同一個。
見過的老人已經沒幾個在世了,而在世的又沒幾個能記得清這種無關緊要的小事,孟平川連續問了兩天,才打聽到當歸的原配。
說是個漂亮姑娘,嘴角有一顆小痣,來平江的次數不多,出門也頂多是給當歸買菜做飯,碰上老人會友善的問好,普通話說不了幾句,大多時候只是笑著聽他們叨擾兩句。
挺安靜的。
後來不知道發生什麼事,那姑娘就再也沒來過,當歸身邊的姑娘就開始多了起來,甚至可以說是泛濫,三天兩天帶回家,每次還都不重樣兒。
再後來,連巷子口的修車行都倒閉了。
哪還有什麼修車的小夥子?
孟平川能查到的,警察第一時間就瞭解過。
沒什麼特別,跟一般小混混的髮際史如出一轍。
但不同的是,警察一直以為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