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部分 (第3/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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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時候,發現自己躺在一張舒適的大床上,從周圍的裝修風格可以判斷出,我應該身處一家快捷酒店的套房裡。
我的手腳被分別綁在床的四個角,身體呈現出一個大字形,而我身上的所有東西,包括衣服,全都被整齊的放在床邊的櫃子上。
我這是在哪裡?我睡了多久?廣州佬呢?一系列的疑問充斥在我的大腦,令我有點渾噩。
而就在此時,門外突然傳來一陣腳步聲,緊接著房門被推開,一個約莫十六七歲,穿著學生裝的小姑娘出現在我的面前。
這小姑娘表現的有些鬼鬼祟祟,進屋的時候還謹慎的往走廊瞄了一眼,確定沒人看見她才把房門關上。然後雙手背在身後,臉上掛著一股詭異的笑容,溜溜達達的走到床邊。
“雷吼呀。”小姑娘眼睛盯著我身上的疤痕,微笑道。
在她剛進門的時候,我還有心求救,可是當看到她臉上的笑容時,我就意識到這小蘿莉絕不簡單!至少不是我應該求救的目標。而且在聽到她的口音時,我本能的想起廣州佬,頓時心裡一陣怒意油然而生。
“小碧池,我不管你們是什麼人,最好趕緊把我放了,否則等我兄弟找到我的時候,我讓你知道什麼叫做生不如死!”我見她年紀小,故意擺出一副狠樣嚇唬她,希望能把她嚇住。
誰曾想,我說完這番話後,她非但沒有絲毫害怕,反倒是咯咯咯的一陣嬌笑:“吾好害怕喲。”說這話的時候,還妝模作樣的拍了拍胸脯。
沒嚇住她,還被她給嘲諷了,我心裡一陣鬱悶,不過令我更鬱悶的還在後面。只見這小碧池從口袋裡掏出一個透明的小塑膠包,裡面有個黑不溜秋的東西。一開始我沒看出來是什麼玩意兒,等看清楚的時候,我身上瞬間嚇出一身冷汗來。
那個巴掌大小的塑膠袋裡,竟然裝著好幾條小拇指大小的水蛭!這玩意兒在我們老家稱為螞蝗。我這個人很另類,要是把老虎獅子擺在我面前,我絕對淡定從容,可我就偏偏害怕這些蟲子,準確的來說不是害怕而是‘膈應’,尤其是螞蝗這種噁心又詭異的生物!
看著那五六條螞蝗在塑膠袋裡扭啊扭,我身上就一層層的起雞皮疙瘩。
“碧池,你……你要幹什麼?!”我驚慌失措的看著螞蝗和小女孩。
女孩瞪著水汪汪的大眼睛看著我:“今天吾們上了一堂生物課,講的就是螞蝗。同學們說螞蝗叮人的時候會鑽進人的森體裡,可吾兄卻說螞蝗只吸血不會往裡鑽,吾實在是不知道誰說得對。不如賊個樣子,吾把螞蝗放在類森上,看看它會不會往裡鑽。”
“我去你媽的,你怎麼不把它放在自己身上!”我怒不可遏的吼道。
小女孩撅了撅嘴:“吾害怕嘛,而且吾好小隻,森上的血不夠吸;類這麼大隻,森上的血吼多,被吸兩口也無礙的嘛。”
媽的,這小碧池看起來十分清純,精緻的五官,美麗的氣息,很有柳詩雅的味道;可任我想破腦袋也想不到,這美人坯子竟然如此腹黑!
“別別別!碧池,我草泥馬!”我瘋狂的大吼著,可小碧池還是把螞蝗放在了我的肚子上。
一開始只覺得肚皮涼涼的,後來感覺肚子痛了一下,像是被針紮了一下,並不太明顯。漸漸地,我發現螞蝗的身體開始變大,由原來小拇指大小逐漸變成小香腸般。我一直都覺得螞蝗這種生物的特性跟小丁丁差不多,都是充血就膨脹……
雖然這幾隻螞蝗貪婪的吸食著我的血液,但我卻並沒有感覺到什麼大礙。而且據說現在螞蝗已被歸類為醫用,被吸兩口血還有助於身體健康。只是我實在是太膈應這玩意兒了,緊緊地繃住身體,不敢動彈一下。
等螞蝗吃飽喝足後就開始在我身體上到處爬,由於我的衣服都被脫了,只穿著四角褲,不一會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