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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期待著你也許能可憐我,能再看看我……”
“傻瓜啊……”我撫著他細軟烏亮的發,“你不信我嗎?我說過會回來的,你難道不信嗎?”
“我信……”細弱蚊蠅的聲音震盪我的耳膜,讓人哭笑不得。
“你撒謊!”我罕見的強勢,“你如果信我,就不會在這裡等,就不會心傷!話說白了,你還是認為自己配不上我對不對?尼亞,你要我說多少次才要相信,你是我丁鈴這輩子認定的人,我們說好要一起攻克我媽那關,說好要一直幸福的走下去,不能反悔的啊!”
“我錯了,我錯了鈴鐺!”尼亞的眼淚更兇了,他不住的道歉,“是我不對,我以後不會了,你是我的,誰也搶不走!我們要白頭偕老,是不是?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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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小別前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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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說,如果天將降大任於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勞其筋骨,餓其體膚。我以為,我和尼亞本不算要擔負重任的那種人,可是我也禁不住想要問個為什麼,我們要的不過是一紙婚書,不過是一生幸福,為什麼,還要經歷那麼多的磨難。
十二月二十三日,尼亞事後告訴我說,他永遠不會忘記這一天。以至於在未來的日子裡,他會固執的將日曆上所有的末月二十三都憤恨的塗成了黑漆漆的圓。
事情發生前的第二天,是個陽光明媚的週五。主編臨時把我叫到辦公室,說雜誌社要派代表去S市開會學習,作為她最信任的朋友和工作夥伴,我無疑成了最佳人選。
五點鐘,我準時進了家門,尼亞還未回來,大概又是被那一群充滿朝氣的大學生團團圍住問個不停了。
我換上拖鞋,把剛買的新鮮榴蓮放在案臺上,又忍不住湊上去對著裂開的縫口聞了聞,卻,還是嫌棄的揮揮手馬上離開。
尼亞說榴蓮是水果之王,是他的最愛,因此在認識我之前,不論是春夏秋冬,只要市面上有賣的,他總會挑一兩個回家。
然而,我卻深深厭惡這種堪比臭豆腐的味道。
起初,尼亞還沒有經常來我這裡的時候,他會藏一個放在自己家中,偷偷吃了,再幹乾淨淨洗一個澡,保證讓我聞不到一丁點兒令人皺眉的異味。
可是漸漸的,他留在我家裡的時間越來越久,從嘗試著讓我突破自己,到最終連他也放棄了那種滿身是刺的怪異物種,他只不過是攤攤手無奈的說,“好吧,我妥協”。
而這一切,也更不過是再一次體現了他為我舍掉了多少。
可是,在他情緒低落或者我偶爾“開恩”的情況下,我也會允許他在我面前放縱一回。每到那個時候,看著尼亞放光的雙目,笑彎的嘴角,我總會覺得,他真的是一個需要讓人疼愛的孩子,即使你給的只是一點點的甜頭,他也會銘記在心。
然而,當你沉眸靠在他的肩頭,又恍惚覺得,這就是一個頂天立地的男人。他經歷過大風大浪,從此便再也沒有什麼能夠動搖他的脊樑。因此,你可以百分百的放心,交心,更沉溺於心。
“鈴鐺?你回來了?”尼亞的聲音隨著關門聲傳來,我放下手裡正在收拾的衣物,從臥室走出來,徑直上前給他一個大大的擁抱。
“呵呵,怎麼了啊鈴鐺?今天好主動啊!”尼亞清脆的笑聲從唇齒間逸出,讓我不禁想起了小說裡經常提到的那個形容詞:銀鈴般。
我把頭埋在他的頸窩裡,聞著他身上混雜了些微汗味的獨特氣息,然後才抬起頭來看向他的雙眸,“怎麼?不喜歡啊?”
“怎麼會!你知道我就喜歡抱著你的!只不過——”他把手上的袋子往高提了提,“我先把東西放下好不好?剛才從超市路過,買的活鯽魚,一會兒給你做鯽魚豆腐湯。現在身上全是腥味,你聞了又要不舒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