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部分 (第1/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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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語默的嘴角立即鹹溼了,臉頰冰涼冰涼的,眼睛開始模糊。她被人欺負能忍住不哭,被他媽羞辱也能忍住不哭,柳子發生了那樣的事,她也能忍住不哭,可是此刻,因為李喬的絕然離去,眼淚卻控制不住地飛飈。
總是這樣,他總是這樣,從來不問她心裡是怎麼想的?也從來不會軟一下,總是理所當然地覺得她會自動回到他身邊。
現在是這樣,三年前也是這樣,如果……如果當初,她問他喜不喜歡孩子,他說喜歡,或者她在醫院疼得死去活來的時候,給他發資訊,他不是隻冷冷回一句“我討厭酒精味”,她一定不會就那麼走開吧。
李喬,或許愛他的驕傲,勝過愛她。
這就是情人,愛得多深,轉身時刺得多狠。
蘇語默猜得不錯,李喬是有他的驕傲,但是,他倒也沒有賭氣回去,而是去找了付藍雨。他會同意付藍雨的提出的要求的,如果能讓蘇語默開心,在付藍雨面前低一次頭又有什麼關係。
恨只恨,蘇語默從來不肯相信,他能夠幫她解決所有讓她煩心的事。更恨,她總是對不重要的人寄託著比對他更多的關心,才會讓那些覬覦她的男人如飛蛾撲火似的一個個粘上來,柳子木是一個,王志宇是一個,付藍雨……哼哼,想到他,李喬更怒,付藍雨弄出這麼許多事來,難道只是為了錢嗎?估計不是,也只有蘇語默她們還在糾結案子的事,他可以打包票,那個吳龍一定還活得好好的,付藍雨只不過是在等一個機會再透露這個訊息,然後釣願意上鉤的“魚”吧!
還是恨蘇語默,她從來就不會辨認什麼是對什麼是錯,只會混亂著急,還跟他逞氣。要是她和以前一樣,討好地拉拉他的衣袖,他說不定,明天就能把柳子木搞出來。這個女人,個子不見張,脾氣倒是越來越大了。
儘管賭氣把蘇語默一個人丟在了馬路邊上,李喬還是給付楊打了個電話,知道蘇語默到了他們那裡才放下心來。
李喬跟付藍雨周旋,自然又要花費一番心思,這個我們暫且不談。且說蘇語默到了柳子芽那兒,也不提自己和李喬鬧了脾氣的事,只說不放心柳子芽,擔心付楊不會安慰,特地轉回來陪她的。
柳子芽心慌意亂了一天,自然也不會起疑,她心焦柳子木的事,又在憂慮這麼大的事要不要讓她爸媽知道,也存著幻想,會不會明天早上一起來,事情就有了一百二十度的大轉變。
總之,這個晚上,大家都難以安睡了。
…
作者有話要說:我就知道這兩章一定會有人質疑蘇語默,其實在碼字的時候我也想了好久,蘇語默這人,並不是什麼完美的人,她性格多疑,偏執,所以當初胡女士給她錢的時候,她甚至忽視了李喬對她的感情,拍拍屁股就走了。而現在,她又和李喬走在了一起,跟三年前一樣,他們的感情還在,性格上的弱點也在,他們能做的只是成長和改變。學會相信愛,也相信自己愛的那個人,其實並不是一件非常容易的事……好吧,我承認,蘇的性格和我有那麼一點點的相像,遇到事情的時候會急躁,會忽視真正關心自己的人,但是我們都有這個優點,經過了事情會成長,也會學會理解。所以,如果大家覺得蘇的反應過劇了,請當她是犯了錯的小孩,讓我們靜待她的成長吧~
第三十二章
什麼叫柳暗花明又一村,柳子木的事發生得突然,讓人猝不及防,轉機卻也來得又快又早。
第二天一大早,柳子芽就接到了付藍雨的電話,他告訴柳子芽有人在J市西郊發現了吳龍的蹤跡。換句話說就是吳龍沒死,天啊,如果吳龍真的沒死,只要找到他,所謂的“殺人匿屍”不就自然不成立了嗎?
據柳子木說,那天晚上他送蘇語默回去後,便接到吳龍的電話,吳龍說不打不相識願意和他化解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