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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老闆剛一接手,梅香卻又“哇哇”地鬧。幾次一反覆,李老闆心煩了,揮手吩咐說:“你就帶她睡吧!”

具成只得小心翼翼地把她抱到自己的單鋪上。這一覺,梅香竟睡到太陽曬屁股。

第二夜如此。

第三夜也如此……

於是具成每晚上都帶她睡,到晚上梅香也總是不等吩咐就自己往具成的單鋪上爬。這一睡竟然睡了好幾個月,直到第二年開春天氣暖了梅香才回了自己的那張小床。

不知道李老闆怎麼會放心讓自己的嬌女兒跟一個十三四歲的小夥計睡一張床。據我的體驗十三四歲的半大小子應該也懂點兒女之事了。《紅樓夢》第六回寫賈寶玉“遂強襲人同領警幻所訓雲雨之事”時好象也就十三四歲。唯一的解釋只能是李老闆相信這個篤篤實實的店夥計,而張具成的為人也的確可以讓李老闆放寬心。

但,同一張床上睡了幾個月不可能沒有後遺症。這種後遺症將隨著時間而延續而膨脹而氾濫。人類難以更改的動物天性不可能讓自己完全生活在理性的制約裡。

於是,以下鏡頭也就可能出現在真實的生活裡——

早飯時分。

李老闆一家和三個店員圍坐在方桌旁喝著稀粥。

梅香扒幾口,擱下了筷子:“不吃了!”

具成勸:“再吃點,餓了會生病的。”

梅香端起碗,把剩粥全倒進他碗裡。

來寶英搖頭罵:“死丫頭,不講規矩!——也不怕人嫌你髒。”

梅香:“就不嫌就不嫌!具成哥就不嫌!”

具成不吭聲,只大口大口地喝稀飯。

……

大雨紛紛。

放學了,具成撐著油布傘到學校去接梅香。

李梅香遠遠地喊:“具成哥——”

具成走過去,遞另一把傘給她。

梅香卻不接,嘟噥:“鞋要髒嘛,你揹我。”

具成橫她一眼,勸:“別,別,人家要笑話你的!”

梅香:“不,不嘛!我不怕。”

具成只得彎下腰去。

梅香趴在具成的背上“吃吃”地笑。

……

狂風呼嘯。

剛放晚學的梅香跳進櫃檯裡:“具成哥,凍死我了!“

具成給她圍緊圍巾:“天冷,早點回家!”

梅香跺跺腳:“不嘛,讓我焐焐手。”

具成看看沒顧客,把身子轉過去。

梅香把手插進具成的棉衣裡。

……

當然都是我的想象。如果你覺得平淡儘可以新增點濃鹽赤醬,但我提醒你讓想象適可而止。因為那會兒梅香畢竟未諳風月,她所擁有的只是一份屬於少女的騷動。而張具成因為父兄當了“*”因為家境貧寒等等很有些抬不起頭。他對老闆家的千金小姐不敢存有太多的非份之想。

興隆布莊的李老闆也不會有招張具成為婿的念頭。身為小商號的店東他當然企盼和一些大商號結上親,比如吉祥號銀鳳店順泰莊劉家染房大生廠沙董事誰誰家的。然而他看上的人家不一定會看上他女兒,看上他女兒的不一定願意倒插門當女婿,願意當倒插門女婿的他也不一定能看上。憑心而論,無論是人品還是勤謹,南通城裡能比上具成的後生家還真是不多。只可惜紫金盆陷進了淤泥裡,具成生在窮木匠家父兄竟還鬧過共產當過強盜。——紅十四軍搶糧戶砸商號打官兵,在南通城裡的商人們眼裡也就是不花本錢白手取財的強盜了。好在梅香尚小,距談婚論嫁還遠,李老闆一時半會兒用不著多操心。

(二)

我的三伯張寶成絕對是個傳奇人物。

1916年春末的一天中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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