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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只要自己願意同意這場交易,無論什麼樣的條件,魏然都會答應。即使他不想被賣,不想去救那個陌生人,幾天後,他還是會被送走。
接下來的幾天,溫時做了很多事。
他離了婚,那天中午去了常去的餐廳點喜歡的菜,相熟的服務員問他為什麼這麼高興,他說自己離婚了。服務員看起來有點驚訝,可能是覺得溫時和他丈夫的感情很好,但還是祝他離婚快樂。又去做了標記去除手術,他在網上看到有些oga分享經驗,說手術太痛,對標記產生了陰影,這輩子都不想二婚了。幸運的是,溫時對疼痛的感覺不太敏感,做完手術後心情也不壞。
這是溫時在二十歲過後心情最好的日子,無論是在法律意義還是生理意義上,他都變成了一個獨立的自由人。
當然,只是很短暫的幾天,也足夠了。
在一天傍晚,他撥通了離婚前幾天在魏然通訊錄上出現的所有陌生號碼,半個小時後,他終於找到想找的人。
第二天下午五點,兩人準時在咖啡店見面。
那人叫周榮,看起來三十歲左右,穿著一身挺括的西裝,他介紹自己是律師,負責處理陸先生——也就是那位購買溫時的大人物的諸多事宜。
溫時覺得有點好笑,現代社會,以人為商品的交易都是非法的,結果還是要律師來談。
可能是律師的嘴皮子都比較利索,畢竟經驗豐富,溫時漫無目的地想著,忽然開口,沒什麼談判技巧地說:「我已經和魏然離婚了。」
周榮的動作停在那,他皺了下眉,看起來像是很意外,但又在意料之中,是可以處理的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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