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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好自己在這隻巨掌中的姿勢而已。這是一個叫我心頭隱隱作痛的人物,就像自己的兄弟,我期盼著他仕途順暢,然而心裡早就知道他的官場命運不會太好。可我最後還是讓他有了個看似不錯的結局,他意外地被人民代表推上市長位置。我不惜破壞真實邏輯,因為我知道從處級幹部是不可能連越兩級登上市長寶座的。但我固執地用所謂藝術真實的經典教義安慰自己,硬著頭皮如此寫了。我祈望這不僅僅只是藝術真實。
故事本不用編的——《編個故事》創作談
王小波有句話,我聽了背膛發寒。他說中國是發生小說的地方,卻不是寫小說的地方。比小說更精彩的故事天天都在發生,哪用作家們去編?拙作《編個故事》,本想荒唐地編來,卻都不是玩話。
都說電腦的操作知識是“二進位制”,“會”或是“不會”。官場更多的卻是“一進位制”,只能說“是”。比方說在領導面前,你若總是說“不是”,準沒好果子吃。我天生就是個
“領導觀念”極為淡薄的人,人們司空見慣的所謂“尊重領導”,我就頗為質疑。我沒見過哪個檔案或法律上規定下級必須尊重上級,而這卻似乎是官場鐵律。我雖然迂闊,卻並不是凡事都去翻書的人。只是耳聞目睹了很多所謂領導,並不值得尊重。就像眼鏡不等於知識,禿頂不等於智慧,修養差不等於性子直,肚子大不等於涵養好,官帽子高並不一定就等於德才兼備、令人尊重。近年來倒了很多大貪或大大貪,他們八面威風的時候,一定早有人看透了他們,並不從心眼裡尊重他們,只是他們掌握著別人的飯碗,人家奈何不了他們。往深了說,尊重領導,骨子裡是封建觀念。因為籠統地說尊重領導,往下則逐級奴化,往上的終極點就是個人崇拜。人與人之間,當然是相互尊重的好,但值得尊重的是你的人品和才能,而不是你頭上的官帽子。當初我側身官場,在所謂領導面前,我可以服從他們,卻不一定尊重他們。想贏得我的尊重,得看他們自己的德行。
我們平頭百姓,只是官場的看客,奈它不得的。官場該如何時便如何,且不去管它。只是這社會的角角落落,如果也越看越像官場,麻煩就大了。舉個例子,機關或學校食堂大師傅賣菜,手持菜勺總是抖個不停,你若是他的熟人,手立馬不抖了;又比如,公共車的售票員,見了熟人居然非常慷慨,不要他買票。食堂大師傅和公共車售票員手中的權力實在小得可憐,卻也能以權謀私。更令人啼笑皆非的是,我在報紙上看到一個城市裡的所謂“穴居族”(寄身城市地下管道或廢井的流浪漢)的報道,發現這群人的內部結構、遊戲規則竟同官場驚人地相似:有拉幫結派,有勾心鬥角,有吹牛拍馬,有請客送禮,甚至還有個人崇拜。
那麼,我看到大橋下面修車的師傅,自然會想到官場了。況且師傅又那麼像官員,口才出奇地好,戴著眼鏡,留著大背頭,居然還氣宇軒昂。天下很多官員同大橋下面的那位修車師傅,只要換一下行頭,保證看不出誰是誰。
我自然知道,這些都只能是我的迂腐之論。生活總是按照自己的邏輯行進,沒誰有工夫同你講道理。作家們也不必管有沒有人同你講道理,寫自己的小說吧。但如果作家以為自己的創作可以發揮多大的功用,甚至匡時濟世,那又迂了。小說就是小說。
關於《夜郎西》——《夜郎西》創作談
每發一篇小說,總有些很好的朋友問我:聽到什麼反響了嗎?朋友們的所謂反響,說得含混,我也只好含混地笑笑。哪能指望一篇小說一定得有什麼反響?我從來沒這麼自戀。不過去年的《今夕何夕》,偶有官場外的人看到了,就說寫得太真實,也太駭人了;而官場裡面的人看了則不以為然,說現實比我的小說更駭人,我寫得有些“小巫見大巫”。其實,不管大巫小巫,我想都有寫的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