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麼區別。真要是犯貓頭鷹疆土,怕是分分鐘被抓成一堆碎肉。
那些寒光閃爍的爪子,費爾奇沒看見,狼崽可是看的清清楚楚。它非常明白這些鳥的殺傷力,一爪子下去,開膛破肚輕而易舉。之前它在禁林裡流浪的時候,可沒少被這些貓頭鷹搶奪過獵物。
最終,費爾奇挑選了一隻穀倉貓頭鷹,他步履匆匆,差點因為地上的鳥糞滑倒。
貓頭鷹落在他身邊,等著費爾奇把信綁在它腿上。
費爾奇也從衣服口袋裡摸出了一張皺巴巴的紙和一根毛都快掉光了的羽毛筆,往洛弗爾面前一放,眼巴巴的看著它,等著它給格蘭傑先生寫信。
洛弗爾:???
(・_・?)
費爾奇:?
雙方在那裡大眼瞪小眼,雙方都是一副不知所措的樣子。
“寫啊?”
“寫什麼?”狼崽眨了眨眼睛,它是狼啊,狼怎麼會寫字呢?!它憑藉諸語精通的天賦,看懂字不難,可想寫字那就難若登天了。
費爾奇沉默了。
好吧,是他考慮不周,居然瘋狂到想讓一匹狼寫信。
不過問題不大,他來代寫就好。
於是一人一狼就挨在一起,一同趴在窗稜邊,在寒風中寫信。狼說一句,人在信上寫一句,時不時費爾奇還把羽毛筆伸進一個髒兮兮的墨水瓶裡蘸一下,以補充墨水。
費爾奇雖然人長得難看,筆紙墨水都很陳舊,但字卻出人意料的工整。
“這玩意兒也太難用了吧?”狼崽看著那支“久經風霜”的羽毛筆,皺起了眉頭,“你為什麼一直堅持用這種筆呢?”
它很難理解費爾奇的思路,它不明白他為什麼要用這種寫幾個詞就要蘸墨的筆。
費爾奇撓了撓頭,他也說不出個所以然來,但他身邊所有人都用這種筆,所以他也跟著用。
“好吧。”見費爾奇答不上來,洛弗爾也沒繼續在這個問題上糾纏,將來它從格蘭傑家搞幾支筆,讓他開開眼界。
等信寫好,狼崽擠到費爾奇旁邊,把自己的前爪伸進墨水瓶,蘸了一點墨汁,隨後在信的末尾處留了一個小小的爪印。
這算是狼崽的署名。
蓋完爪印的狼崽看著那個黑黑的小“梅花”,臉蛋有些發紅:爪印這種東西對狼來說可是相當隱私的東西。類比成人類,就相當於在信件裡附帶了一張自己沒穿衣服的寫真一樣。也就是收信人是赫敏,洛弗爾才會留一個自己的爪印,不然絕無可能。
費爾奇將蓋了“章”的信塞進信封,然後綁在貓頭鷹的腿上,將它送了出去。
看著逐漸變成一個小黑點的貓頭鷹,費爾奇的臉上掛上了期翼的神情,他衷心希望能收到一個好訊息。
“那隻大鳥真的能把信送到赫敏手裡嗎?”洛弗爾不是很信任這些看起來蠢頭蠢腦的貓頭鷹。這些傢伙看起來呆呆的,不知道它們那些圓滾滾的腦袋能不能理解自己的意思?
當然,如此不自信的原因還有一個……
那就是洛弗爾自己也不知道赫敏傢俱體的地址,它只知道她家在倫敦市郊,其他的資訊就不清楚了。
“當然,只要你給出收信人的姓名,貓頭鷹就能把信精準的交到他們手裡。”費爾奇非常肯定的說道:“這麼多年來,可從來沒出現過貓頭鷹把信送錯的情況。”
奇怪的能力,這就是魔法嗎?反正洛弗爾無法理解這些大鳥是怎麼只憑借一個名字就找到人的,不怕重名嗎?
……
赫敏雙目無神的躺在床上:狼崽被帶走的第一天,想它。
她剛剛從學校回來,衣服都沒換就躺倒在床上了。與其他學生不同,除了正常的上課,赫敏還要補習一大堆知識,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