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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因為她太強勢了,像一把銳利的尖刀,劃開他原本平靜的生活。他避而不見,她就會賴在他家門不走,她甚至會哭著去找鎖匠,謊稱自己鑰匙忘記帶了,讓人家配一把給她。那時她才十八,明媚動人,任何男人都抵擋不住她眼淚的攻勢,所以她順利地有了他家的鑰匙。
他本來想過換鎖搬家,但仔細一想,這都是徒勞,因為在征服他之前,她不會放棄,她總會找得到他。
車子開到當時的房子樓下,兩人下車,向南抬頭望了望三樓,窗戶黑乎乎的,那是他曾經的居處,記憶雖久遠,此刻拿出來翻看,那些事淅淅瀝瀝,彷彿都發生在昨天。
林夕抬頭望著那層樓,聳了聳肩:「要上去嗎?」
向南猶豫:「上去?裡面應該住了人吧,這麼晚去打擾別人,不太好。」
林夕掏出鑰匙晃了晃:「你搬走以後,房子我就買下來了。」
向南視線落在那串晃動的鑰匙上,他早已記不清鑰匙的模樣,但是其中那把大門鑰匙,曾經被林夕很俗氣地貼了一張大紅色的桃心貼紙,此刻那把鑰匙就在他眼前,只是上面大紅色的貼紙被磨損得很厲害了,邊緣都已經殘破不堪,曾經鮮紅的顏色現在也逐漸褪去,變成了斑駁的磚紅。
☆、58
兩人走上狹窄老舊的樓梯,借著昏暗的光線,林夕將鑰匙插進鎖孔,輕輕轉動,大門開後,她抬手摁亮客廳的燈。
向南站在門前,環視屋裡的陳設,震驚到無法動彈,往事如風,撲面而來,一切都和十年前一模一樣,就連窗戶上掛著的那串風鈴,如今都還是在同一個位置。
林夕彎腰從矮櫃裡拿出兩雙拖鞋,自己換好後,徑直進屋,將手袋放在客廳的舊沙發上,回頭見向南還愣在門口,不由笑了笑:「怎麼不進來?」
向南這才回過神,低頭換鞋,換好之後慢慢走進屋裡,四處張望,這裡摸摸,那裡看看,感嘆:「真的是一點都沒變。」
房子是個一居室,五十平左右,一個臥房,一個客廳,一個廚房外加一個衛生間,麻雀雖小五臟俱全。牆面刷著白漆,鋪的淺色木質地板,天花板上一盞鏽跡斑斑的吊燈,散發著不那麼明亮的橙光。
林夕進了廚房,開啟水龍頭往電水壺裡加水:「我只是偶爾來這邊住一住,其他大部分時間都是空置,所以沒怎麼變。」
向南跟到廚房門口,心中慚愧,以前關於她的生活,他真是瞭解得太少:「怎麼會想到把房子買下來?」
林夕把電水壺放上底座,摁下開關,淡淡地答:「我不想失去這段回憶。」
於他,或許在這裡的記憶是痛苦的,他住在這裡時,得知溫暖要另嫁他人,他辭了職,頂著不成功便成仁的壓力從一個陌生的領域重新開始,他為了拿到一個專案,不惜折損自己的尊嚴在外面喝酒賠笑裝孫子,因為弱小,他多少次憤怒和不甘心,然後咬著牙堅持下來。
當他有能力搬離這個地方時,他果斷地就搬了,沒有任何留戀。然而於她,這裡是一切的開始,記憶盛開的地方。她在這裡為他做過第一頓飯,陪他熬過許多次夜,看過他無數不為人知的另一面,他的痛苦,他的不甘,他堅強背後的崩潰,全都看在她眼裡,疼在她心裡。
有太多不捨得被時間沖淡的回憶,有太多不願意被老天回收的記憶,所以她悄悄地買下了這個地方,偶爾來住上一住,重溫過去的時光,一遍一遍,腦海里的印記就更加清晰頑強。
向南走上前兩步,在狹小逼仄的廚房,從背後把她抱進懷裡,在她耳畔低喃:「對不起,我以前對你太壞了。」
林夕安靜片刻,輕輕嗯了聲:「都過去了。這幾天我想在這裡住,你陪我好嗎?」
向南低聲答:「當然。」
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