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聞歌被安置在雁州城南的一座民宅裡,宅子兩進,臨街的鋪子賣些胭脂水粉,生意非常不錯,第一進住著經營鋪子的林胭脂一家。
林胭脂是個嬌媚的婦人,肌膚嫩得像是豆腐,一雙大眼睛會說話似的,任是再老辣難纏的顧客,她總是三兩句輕鬆談下生意,讓人高高興興地買完胭脂買石黛,買完石黛買口脂……
她的夫君劉大是個木訥的男人,本就生得矮,看見生人跟大姑娘般,總是遠遠就垂頭,沒幾個人看清過他的長相。有那街痞子常常站在街角大聲嬉笑,說林胭脂是鮮花插在牛糞上。劉大聽到了,也恍若未聞。
這對年輕夫婦還沒有孩子,上面有一個終日在房間裡搗胭脂的老母親。
聞歌住在第二進院子的西偏房,第二進院子除了她,還住著一位徐娘半老的高姑姑,和一個個頭比聞歌還高出個頭卻痴痴傻傻的名叫饅頭的少年。
饅頭總是蓬頭垢面,就算給他梳頭洗臉弄乾淨,只要轉個身的功夫,他便又能弄成泥塘裡滾過的模樣。
聞歌剛住進去的時候,還好心給他擦過幾次臉,教他吃東西前要洗手,後來見他秉性難改,便放棄了,每次得了新鮮的糕點或者糖果,便直接餵給饅頭吃。
住進院子的第一個月,也沒人給聞歌安排什麼事。聞歌除了幫高姑姑做飯,打掃院子的衛生,也就是陪饅頭玩耍。
饅頭鬧騰的時候,上樹捅鳥窩,下池塘抓魚;安靜的時候,則靜靜地看著院中唯一的大樹發呆,能一下午都不動彈。他安靜的時候更多一些,一個月也就兩三天,會稍稍鬧騰點。
一個月快過完的時候,聞歌有些沉不住氣了!梧王總不會是天上的神仙,好心幫她報了仇,還給她如此舒適的生活。聞歌也最不喜歡虧欠人,日夜牽掛著,心裡很難舒坦。伸頭也是一刀,縮頭也是一刀,聞歌決定問問他對自己到底有什麼安排。
這些日子聞歌也看出來, 這座宅子裡,林胭脂表面上是主人,精明利落地打理鋪子,但實際上高姑姑才是那個真正管事的。
這一日,吃過午飯,聞歌沒有同往常一樣收拾桌椅碗筷,而是定定地看著高姑姑。
高姑姑似乎猜到聞歌有話要說,往常放下筷子,她便會離開飯桌回屋,這日卻穩穩坐著。
“高姑姑。”聞歌恭敬地喊了一聲,“我一直吃白飯,心裡實在過意不去,姑姑若是方便,可不可以給我安排點差事?”
“你,真想做些事情?”高姑姑問。
聞歌點頭。
“那行。上頭對你是有些安排。下午你早些用飯,傍晚有人來接你。”高姑姑不懷好意地說。
“我,要走了嗎?”聞歌心中有些捨不得,在這處院子裡,沒有打罵,沒有鄙夷,雖是萍水相逢,交談也不多,卻溫馨寧和,讓人怡然自得。
“嗚哇……不要,不要,不要哥哥走……”饅頭聽見這話,本來還在狼吞虎嚥,頓時將筷子啪得一下扔到地上,人也跟著倒在地上,手腳亂蹬,哭喪著喊,“饅頭喜歡哥哥,饅頭不要哥哥走。”
饅頭記不住聞歌的全名,聞歌壞心思地哄他叫自己哥哥,教了一遍他就記住了。
“饅頭。”高姑姑皺眉看著饅頭,呵斥道。
饅頭還是挺怕高姑姑的,嘴巴大張著,哭嚎的聲音戛然而止,眼睛像是決堤的河流,眼淚嘩啦啦地奔出來。
雖說饅頭是個傻子,卻也是這院子裡唯一和聞歌親近的人。她做事的時候,他就像個小尾巴在後面跟著,偶爾腦袋靈光了,還知道給聞歌遞個帕子、蔬菜,當然他也時常將聞歌打掃好的院子弄得亂七八糟,逼得聞歌不得不拿著掃帚苦哈哈再打掃一遍。
“你暫時不會走。”高姑姑對聞歌說,“白天,你還住這裡。我從明天開始,每日抽半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