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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走了三年了,原以為,早該被人遺忘了才對。
對於他的沉默,女人並不介意,她抱著女孩要走,走了兩步,又想起來了什麼似的,回頭看著慕羽,「如果你見到他,能不能幫我帶一句話給他?」
慕羽也回頭看著她,看著這個自己曾經的影迷,「什麼話?」
女人附在小女孩耳邊低聲說了句什麼,小女孩點點頭,伸著胳膊,把手裡的棒棒糖遞給了慕羽,「叔叔,我剛剛拆開的,還沒有吃過,送給你。」
慕羽看著那個桃粉色的棒棒糖,愣了好幾秒以後才接了過來。
然後他聽到女人說:「麻煩你幫我告訴他,死都不怕了,還怕活著嗎?我雖然不知道他發生過什麼事,但是他那樣的人,應該好好活著。」
女人說完話,留給慕羽一個燦爛的笑臉,抱著女兒走了,不遠處,一個高大英俊的男人張開雙臂走向她,把小女孩從她懷裡接了過去。
他聽見那個男人問:「那人誰啊?」
女人回答:「沒誰,同胞而已。」
「在這兒能遇見,那也是緣分,我去打個招呼吧。」
「不用了,他約了朋友,一會兒就來找他。」
慕羽之前沒有見過那個女人,但是那句話,卻讓他心裡微動。
那或許也是個有故事的人,他想。
他把小女孩送他的棒棒糖放進了嘴裡,抬起頭,舉起一隻手擋在眼睛上方,從指縫裡看七彩的陽光,嘴裡都是棒棒糖的甜味兒。
後來,他來了這個地方,這裡有一片他很喜歡的蘆葦,很大,他到這兒的時候是四月,蘆葦抽了芽,嫩嫩的一片,特別好看。
就跟曾經江讓告訴他的一樣。
所以他就在這兒定居了。
四年,他幾乎沒有離開過,他養了一條狗,沒有取名字,每次都喊它「dog」。
狗很聽話,也很聰明,會幫他去買東西,能幫他辦事。
他只在幾天前回過一次風揚,這麼多年了,他也只回去過一次,是因為楊曉結婚。
他答應過楊曉,她結婚的時候他一定會回去,他曾經對楊曉失信過一次,不能再失信第二次。
他也知道,楊曉是一直不放心他,所以才會拖到那麼晚才結婚。
七年,足夠他把那些傷痛全都緩解淡化,足夠他放下曾經的一切,開始正常的生活。
不過楊曉結婚的時候他是提前回去的,而且沒有見別人,連顧長林都沒有見。
楊曉跟他說了很多事,說秦家的兩兄弟都在幾年前死了,說方子先有了個男朋友,追了他兩年他才答應,說小蘆葦在三年前死掉了,她把它埋了。
不過對於江讓,楊曉隻字未提,他也沒有問。
他沒在風揚待很久,第二天一早就上了飛機,回了這兒。
他在這兒很好,他喜歡這裡的淳樸的民風,喜歡這兒怡人的風景。
喜歡屋子後面這一大片蘆葦盪,喜歡那棵粗壯鬱蔥的橡樹。
喜歡這兒沒有人知道他的過往,喜歡這兒可以讓他安安靜靜的做一個夢,安安靜靜的思念一個人。
他在小鎮的學校當美術老師,教孩子們基礎的繪畫知識。
有時候他會在素描本上一筆一劃的描著,描出一張東方男人的面孔。
眉宇之間,都是他記憶中的樣子。
這張臉,他畫了很多次,從十七歲到二十七歲他都畫過。
「慕。」旁邊有人叫他,是學校的學生,一個叫伊維特的小姑娘,七八歲的樣子。
往慕羽手裡的素描看了一眼,女孩有些好奇的問他:「你畫的是誰啊?」
「很多年不見的一個朋友。」慕羽繼續勾勒著,唇角微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