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喬安安,你好 (第2/2頁)
有夢想的小螞蟻提示您:看後求收藏(八零中文www.80zw.tw),接著再看更方便。
所需要的材料。
季誠去開三輪,冬天的三輪不好發動,哥倆個折騰了好一陣子才搖開。
出了院門,就看見了喬家的院子,林安安說道:“也不知道我哥走了沒有?”
“我早上看見了,走的時候七點多了。”
“他昨天喝大了,我怕他不能開車。”
“一晚上該醒酒了,不用擔心。”
季誠用了一早上的時間,紮了一個車棚,林安安坐在裡面,寒風都拿她沒辦法,穿著的是季誠的軍大衣,暖哄哄的。
“季誠,咱先去派出所。”
“你說錯了吧?不是派出所,是民政部門。”
“我準備改名字了,得用新名字才能登記。既然我和林家沒有什麼關係了,就沒有理由再姓林。”
這個林就像林安安硬趴著林家似的,罷了,各回各家了,她也得改回喬姓了。
喬安安,也挺順耳的。
於是季誠和安安先去了派出所,打聽名字改了沒有。
女警看了一眼林安安,說道:“還沒批下來。”
“不是,我已經提交了四天了,是你們說最快三天給回覆的。”
“你也知道那是最快,最慢需要七八天……搞不懂你們要改名字的,叫了二十年了,都是父母起的,為什麼要改啊?”
這還查上戶口了。
季誠拉著林安安就走,“咱們去找所長。”
所長三十多歲,老遠就伸出手,“季誠,回來了?”
“是啊,陳所,先請你吃喜糖。”
陳所故意詢問季誠,“是什麼喜糖啊?”
“我結婚了,這是我媳婦。”
“你好。”
陳所點了一下頭,“你好。”
陳所轉身問季誠,“特地來送喜糖的嗎?”
“不是,我媳婦要改名字,可你們不批准,我們就領不到結婚證。”
陳所皺了一下眉頭,“有這事?”
“有沒有,陳所一問便知,我媳婦是華國公民,她理應享受法律賦予的權利。要不是有需要,誰閒的沒事幹來改名字?”
季誠有點火大,某些部門的工作人員不讓老百姓多跑幾趟,不刁難老百姓好像就顯示不出她的威嚴似的。
陳所出馬,很快就搞定了。
“陳所,我要先去領證,有時間一起喝酒。”
“行,我等你。”
民政所內。
拍了結婚照,就是領結婚證的事了。
工作人員詢問:“季誠,你是自願和喬安安結婚的嗎?”
季誠握了握喬安安的手,“是。”
“喬安安,你是自願和季誠結婚的嗎?”
喬安安和季誠對視一眼,“是,自願的。”
工作人員把兩本結婚證蓋上大印,遞給季誠和喬安安,“恭喜你們啊,結為夫妻。”
喬安安從包內抓出一把糖放在桌子上,“您請吃糖。”
從民政所裡出來,季誠明顯不一樣了。
“喬安安同志,你好,我是你的合法丈夫季誠。”
喬安安拍了他一下,“少來了,走,咱們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