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分手 (第4/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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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立場來插足這場對話,但他實在是忍不住了,有些話羅雨微自己不願意說,不代表別人不能幫她出頭。
“其他事情我不瞭解,不會妄加評論,單就你剛才舉的那個‘對調’的例子,我個人認為這個舉例不成立。第一,你要是出了意外,不是她造成的。”
汪韌指指羅雨微,“而她的意外,卻是你造成的,哪怕你的責任不是百分之百,至少也佔百分之八十。”
“第二,她當時被下了病危通知書,是真正的生命垂危,因為沒有家屬簽字,醫院開了綠色通道才做的手術,醫生說了,再晚送一會兒命都要沒掉,原話,不是我誇張。”
“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點,你在錢塘有父母,有親戚,而你應該知道,她在錢塘舉目無親,你是她最親密的一個人。她的老闆告訴我,他之所以能聯絡上你,是因為你的電話被填在羅雨微的入職申請表上,是她的緊急聯絡人。”
“你知道緊急聯絡人是什麼意思嗎?”
“沒有哪個緊急聯絡人會晚四十八小時才出現,除非你是個宇航員,去的是外太空。”
“也沒有哪個緊急聯絡人晚了四十八小時出現後,不僅不理虧,還要對著一個重病病人興師問罪。”
“沈先生,適可而止吧,這裡是醫院,不是劇院,我們不想看脫口秀表演,我們需要休息。”
“請回吧,要不然,我叫保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