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2部分 (第3/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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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一個。〃
師子玄訝然道:〃玄先生你很瞭解啊。〃
玄先生道:〃看的多了。不想了解也瞭解了。但我要說的不是這個;你也別轉移話題。〃
師子玄呵呵一樂;然後道:〃你繼續說。〃
玄先生道:〃人間至尊;在久遠之前;根本不是這個稱呼。觀天所見之微塵眾生。皆自性平等;何來至尊之說。那時的稱謂;應為‘人間共主’。〃
玄先生隨後給師子玄解釋了什麼叫做人間共主。
那時;人心向善;也沒那麼多花花心腸。像如今的種種噁心惡人;在那時候看來;是不可能的。
雖然那時也有紛爭和爭鬥;但都不會動不動就斗的你死我活。
但有了紛爭。總要有個解決;怎麼辦?
大家想啊想;想了個辦法。推舉出了一個人;來解決這個問題。
如果是在一個部落;那就推薦一個年長的;有威望的人來裁決。講道理;擺事實;說服兩遍。最後給出裁決。
但一個部落還好;那如果大部落之間出了紛爭怎麼辦?
你推舉一個。我推舉一個;還是有立場之分。該怎麼辦?
最後大家決定;共同推舉出一個人來;來領導整個人族。
這個人首先要滿足幾個條件;第一;是這個人有足夠的威望和德行;能夠服眾。第二;這樣的人;要做滿三件有益於整個人族的事。第三;要有諸天共證。
前兩件是還很好說;最後的諸天共證是怎麼回事?
玄先生解釋說;因為那個時候;世間真仙佛菩薩行走於世;是一件很平常的事。而人心向善;也易與諸天共感。
人間共主的抉擇;是需要諸天的承認;而人間共主也必是一個表率。這要到一個什麼樣的地步?
這裡用約翰的一句話來說;就是如神般聖潔的靈。
就是一個無罪的人。
什麼是無罪?
沒有罪;於世間來說;這根本不可能存在這樣的人。
久遠之前;人不知農耕;宰殺猛獸;以取血食;是生存立命之道。
於人本身來說;這是生存不可或缺的;不為罪。但在天心眼中;此中眾生一應平等;這是不是是罪?當然是罪;是殺生大罪。
但人間共主要要怎麼做到無罪?這根本不可能。
這裡玄先生又解釋了一下;想要成就人間共主;必須是要修持正法正果之人;而他修持大道之願之一;便是〃應消受我之靈感眾生一應化轉。〃
這是什麼意思呢?
舉一個很形象的例子;就是〃吃一口;還一口〃。
昔年種種我為生存下去;所食一切血肉有靈眾生;日後我都要還報。
我吃了多少口他們的肉;在今生就要還掉;吃多少;還多少。
師子玄此時聽來;都有些心裡發寒。似乎能夠想到群獸啃食人身時的兇像。
以如今師子玄的境界;自然不會去問玄先生;這人間共主;簡直等同於自殺;命都沒了;還當什麼人間共主?因為之前玄先生說了;人間共主也是修持正法正果之人;一心大願之一;就是以此身以供養昔年被他所傷眾生;以此消業以做善緣。
這是多大的願力呢?
就是說;人間共主不僅要〃還罪〃;還要在未來不可計數的時間中;來度這些生靈一一成就。
而以應此願;靈感眾生會庇護他〃不消此身〃。
就是說;被啃食肉身;最後都會再長出來;完好無損。
師子玄也聽說過道家有青牛獻皮;佛家有佛徒染指桂的傳說;與此都有些相同。都是願行之力。
但明白歸明白;不是人人都能做到;也不應人人都效仿去做;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