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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拍個照片發網上,影響多惡劣?」
所長砰一聲猛砸了下桌子,指著他鼻子咆哮道:「什麼叫下班時間,影響休息就是影響正常工作!要發財就不要做公務員,喜歡吹拉彈唱就不要當警察,只要在公務員序列裡,只要穿這身警服,就必須遵守上級規定!」
幫師兄救場救出這麼多麻煩,韓朝陽追悔莫及。
可是越想越又覺得憋屈,這樣不能那也不行,難道跟辦案隊的吳偉一樣吃在所裡住在所裡,難道真以花園街派出所為家?沒朋友,甚至連家都不要了,像他那麼活著有什麼意思?
再說公務員就是一職業,家裡又不只是自己一個公務員。
老爸在鎮裡當幹部,老媽在鎮中學當老師。
老家經濟發展得不太好,財政緊張,政府沒錢,老爸老媽工資被拖欠多少年,要不是老爸利用業餘時間承包魚塘,要不是老媽寒暑假辦補習班,如果真像所長說得除了工作什麼都不能幹,自己別說上大學,估計早被餓死了。
幫師兄救場而已,這相當於家裡開個小店,下班之後幫著看會兒店,這也上綱上線,讓不讓人活了!
要是真管這麼嚴,那些家在農村、家人全是農民、家裡有七八畝地的公務員又怎麼辦,下班回家就不能幹活了,只能坐在家裡眼睜睜看著老爸老媽鋤禾日當午?
韓朝陽想想不服氣,欲言又止。
教導員負責思想工作,不能再保持沉默,乾咳了一聲,語重心長地說:「小韓,劉所的話有些重,但你要理解領導的心情。我知道你有想法,對生活有自己的規劃,也承認公務員上班是工作,下班就是普通公民。照理說有發揮特長、追求興趣,甚至透過勞動獲得收入的權利,憑什麼不能讓公務員在業餘時間幹自己的事,憑什麼不許公務員在業餘時間掙錢養家?但是呢,上級不許公務人員從事工作之外的職業,這麼做有其合理緣由,上級制定法律法規時肯定權衡過利弊,當然取利大的,所有政策出臺都不可能完美,作出依據應當是當前實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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