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禽獸不如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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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讓失望地搖了搖頭,已是不再搭理寧稚。
他出了電梯,立即攔下一輛計程車,前往金誠位於香港的分所。
在分所律師的協助下,他取得了陳達當初宣誓無力贍養老人的證據。
證據齊全,可以回北京走下一道程式了。
但無論走什麼程式,一定是奔著不讓陳達繼承三套房子去的。
陳達會因此喪命!
寧稚越想越難受。
她希望官司能贏,但她不希望出人命。
忍了一路,胃底越發難受,終於在進入酒店電梯後,再次向蕭讓說出自己的想法。
“陳達患了肝癌,再不換肝,就只剩下兩三個月的生存期,他等不到判決結果下來的那一天。您何不直接申請為遺囑做司法鑑定,一旦遺囑鑑定為真,就沒必要再浪費時間了,讓陳達繼承他應得的。”
蕭讓蹙眉,冷冷看著電梯反光牆中的寧稚:“你到底知不知道你在說什麼?劉立奎才是你的當事人!你的責任是為劉立奎爭取到繼承權,而非去可憐陳達!”
寧稚激動道:“這不僅僅是一個案子,這還是一條人命!萬一遺囑是真的,那我們會害死無辜的陳達!”
“我最後說一次!”蕭讓咬牙,“律師維護的是程序正義,而非事實正義!意識不到這一點,只能說你缺乏法律常識!”
聽到最後一句話,寧稚紅了眼眶。
電梯恰好在此時開了門,蕭讓率先出了電梯。
寧稚又氣又委屈,跟在他身後:“我只是想做一個有溫度的法律人!您不能這麼說我!”
蕭讓刷卡開房門:“你腦子如果再這麼糊塗,我只能把你調離訴訟部!”
寧稚咬唇,不再說話,雙手攥成拳,固執地盯著他。
他轉身,朝她伸出手:“那封信,還有錄音筆,交給我。”
寧稚紅著眼睛把東西給他,轉身跑出酒店。
她在路邊茶餐廳吃了一份牛腩面套餐,酒足飯飽,散步到維港吹風。
入冬後的香港並不冷,寧稚裹了裹風衣,站在欄杆邊看遊船,還有對岸繁華璀璨的金融中心。
今天再次被蕭讓否定了。
蕭讓這次用一句很嚴重的話批評她——只能說你缺乏法律常識!
這句話,對學法的人來說,宛若直插心臟的匕首。
明明早上出發的時候,她還告訴自己,要好好向他學習,可一見案子與良知起了衝突,又忍不住了。
這樣下去,什麼時候才能獲得蕭讓的肯定,升實習律師啊?
想起一片陰暗的前途,寧稚長長地嘆了一口氣,心口像壓了千萬噸的石頭。
她自從來了北京,就再也沒真正開心過。
日常在蕭讓的打壓與嫌棄中小心求生。
寧稚想起在老家法院實習的日子,安逸單純。
突然好想退回老家。
可一想還未為母親翻案、外婆屍骨未寒,她又告訴自己不能回去,一定要在北京站穩腳跟!
寧稚紅著眼睛拿出手機,準備給母親打電話,才發現手機沒電了。
四年前買的手機,電池早就不行了。
手機廢物,人也廢物!
寧稚把手機塞回包裡,繼續看著對岸發怔,沒注意到行人漸漸稀少。
不知坐了多久,身後傳來一聲“寧稚”。
她回頭看去,就見蕭讓怒氣衝衝地朝自己走來。
他大怒:“你在這裡做什麼?”
寧稚從沒見他這麼生氣過,一時傻眼,囁喏道:“我來看夜景。”
“手機為什麼關機?”
“我沒有關機啊,是手機沒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