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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身上。
其實文章寫到現在,很多事情已經不在某草的掌握之中,包括文風,包括情節,相信各位已經看得出來。寫文是件奇特的事情,明明是自己筆下的角色,寫著寫著就發現慢慢無法操控他的一舉一動,什麼時候該說什麼做什麼,不再是你所能預先設定,像是有自我意識一樣,他會自己自然而然說出來做出來,不再是你控制他,而是他在控制你。現在展現在各位面前的成文,與某草以前定的大綱,已經相去甚遠,而幾位主角的性格命運,更是風馬牛不相及。我驚歎這樣戲劇性的變化,也享受它。
這文純粹是YY的產物,是我跟花花玩遊戲玩出來的東西。幾乎每天晚上QQ聊天時,我和花花都在討論文,YY完我的,就YY她那篇,上了遊戲,也時常會在路過某處場景時大叫出“這裡適合本壘!”,驚得一同組隊的男孩莫名其妙。所以我不在乎什麼積分排名,YY的過程已經足夠讓我享受。
倘若看文的各位也能由此文得到一點兩點享受,乃至把某草當個Y友,則某草幸甚。
第37章 加基森
攜帶著沙塵的熱風撲面而來,即使用斗篷將腦袋裹起來只露兩隻眼睛,依然有風灌進來,面板乾燥得幾乎要裂開。
天空在飛揚的沙塵遮擋下已經看不出本來顏色,遠方的丘陵辨不清輪廓,像是熟羊皮紙上的墨汁,浸開來,染成片片模糊的紫灰。腳下是淡金的沙,廣闊無際,連綿不休,偶爾可見的巨大獸骨,白玉般矗立於丘巔,即便不在長久的風化中化作塵埃,也會於下一次的沙暴中被深埋於流沙之下。
塔納利斯的沙漠,這樣的溫熱細膩的沙,水一般的柔和,卻又以某種淡漠的姿態,從容抹去留在其上的所有痕跡。
加基森就位於沙漠的中心,這座由地精們建立起的城鎮,說是城鎮,其實不過幾張帳篷幾座沙堡圈圍而成的小型集鎮,雖說簡陋,卻是這片沙漠裡唯一可以得到補給的地方。
城門只是沙土城牆上安上的一道鐵柵欄,門口有聯盟專用的獅鷲租用點,而繞城牆往東走不遠,就是部落的飛龍租用點。自詡中立的地精們從不管什麼陣營之別,聯盟也好部落也好,對他們而言,都是能做生意的客戶,只要不在他們的地盤上鬧事,只要不妨礙他們賺錢,來者不拒。
我們牽著小米蟲和馬步行進城,門口的地精守衛詫異地望這我們,大概是沒見過這樣奇怪的組合,看看涼夏又看看小牛,再看看我,最後擺擺手放行。
剛進城,就聽見市集廣場一帶喧譁得厲害,那裡人本來就多,擠擠嚷嚷亂作一團,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突然有人高喊了一聲:“殺人啦!有亡靈殺人啦!”
心裡一緊,連忙轉過頭去望,就見人群突然分開一條路來,一個亡靈飛跑出來,還時不時將手中的短劍揮向前面來不及躲避的人,在他身後,三個地精衛兵緊追出來,再後面,人群之中一個人類倒在地上一動不動,似乎已經一命嗚呼,沙土地面上的血跡格外醒目。
轉眼間那三個衛兵就已追上亡靈,戰成一團。圍觀的人越來越多,有聯盟的,也有部落的,但沒有人上前加入戰鬥。這是加基森的規矩,任何人不得在城中動武,無論任何理由。即便是防衛,一旦動手,衛兵就會不問緣由將其逮捕投入監獄。
很快那亡靈就落了下風,終於在手裡的短劍被打落後,他舉起雙手錶示認輸,任由走上前的地精衛兵戴上鐐銬,然後被押著走向廣場對面的露天監獄。圍觀的人群開始竊竊私語,聲音不大,但因為靠得近,我還是聽到了大概。
這亡靈在城中殺人已不是第一次,專挑獨自旅行來此的聯盟下手,仗著自己身手好,對方就是不死也常去了半條命。加基森曾多次通緝他,監獄他也是常客,但一旦獲釋或者越獄成功他就會再度殺人,屢禁不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