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淺紅(五) (第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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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尊見文心瀾沉默,又解釋道:“著作權糾紛很容易產生無窮無盡的官司,而且以桂馥老師的作家身份,會被法官視為完全能讀懂合同的行為能力人,極有可能在庭審中處於不利地位。”
文心瀾大驚:“作家還有這種隱患呢?我雖然認得字,但不精通法律專業術語啊!”
“所以需要我們律師的幫助。”
文心瀾吸了一口冷氣。
“最好也跟你的責編說一聲。”
“我知道了,謝謝。”文心瀾考慮了片刻,“有勞您陪我跑一趟,一會我把具體資訊發您CC上。”
“好。”
*
海城,冷萃咖啡店的單間裡。
文心瀾走到落地窗邊指定桌號,問:“您好,請問是盧經理嗎?我是桂馥。”
盧錫起身熱情握手:“桂馥老師,久仰久仰。我是快快影片的盧錫,這次來是想約您談一下《逃婚新娘》的著作權問題。”
“你好,盧經理。”文心瀾回握。
盧錫引薦第二名男子,“這是快快影片的律師蔡律師。”
“你好,蔡律師。”文心瀾與之握手示意。
身旁第三個男子也主動握手:“桂馥老師你好,我是萬蜂網的律師莫赦。”
“你好莫律師!”
萬蜂的莫赦略帶警惕地盯著胡尊道:“不知這位是?”
胡尊伸手:“你好,YCEC法務部胡尊。”
盧經理與蔡律師同時詫異。
莫赦冷嗤一聲,“《逃婚新娘》不是發表在我們萬蜂的作品嗎?和YCEC什麼關係?”
胡尊臉上掛著職業的笑容:“桂馥老師最近已和文淵簽了長約。我司不會干涉簽約之前的作品買賣,但對合約期間每一部作品都有戰略合作的權利。我想,這也是莫律師大駕光臨這家小小咖啡店的原因。”
盧錫見兩位對家的大律師劍撥弩張,忙招呼著眾人入座:“大家快別站著了,坐下慢慢聊!”
服務員端上五杯招牌冷萃咖啡。
蔡律師推過合同:“桂馥老師,這是我方草擬的合同,請您過目。”
文心瀾問:“您這次購買版權是為了改編成短影片吧?是不是當下流行的那種兩三分鐘的短劇?”
“是的。長篇電視劇投入成本太高,短影片才是當下最好的投資形式。”
因文心瀾早就與盧錫溝透過了,整個過程很順暢,幾乎沒什麼問題。
第一份合同放下,萬蜂網的莫赦又拿出一份合同,道:“桂馥老師,萬蜂網也希望和您簽訂一份合作協議。雖然《逃婚新娘》沒有和我司簽約,但我司畢竟是首發網站,享有優先合作的權利。這是有聲讀物的補充協議和快快影片的合作宣傳協議。”
文心瀾掃了一眼,發現萬蜂的合約竟比今天的主角快快影片的還要厚。
還沒翻到五分之一,文心瀾已經頭疼得厲害。
胡尊接過合同,指著其中一則條款道:“莫律師,恕我直言,桂馥老師已經是我司長約作家,貴公司在宣傳時不宜再說是您方簽約作家。以免讀者產生誤會。”
莫赦道:“簽了補充合約也算是簽約。”
“法律上可以這麼表述,但行有行規。按網文業界行規,一個作家不能同時與多家網站簽約。如果貴方堅持要說桂馥老師是您方簽約作家,請先把桂馥老師賠償我司的違約金打到我司賬戶。”
莫赦握拳,抿唇不言。
胡尊繼續仔細翻閱。
在此過程中,蔡律師小聲對文心瀾介紹道:“這兩份合同大致意思是快快影片將以八萬元人民幣的價格一次性買斷《逃婚新娘》的修改權、複製權、發行權、攝製權、改編權、翻譯權、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