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變法 (第3/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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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少的少交稅,減輕了無地、少地農民的經濟負擔,促進了人口增長。】
在此之前,即便家中田地已經被賣光,也要交人丁稅。古時候沒有避孕措施,很多人家因為貧困,將剛生下來的孩子溺死,或者賣兒賣女,淪為流民。
流民是封建王朝最大的不安定因素。
“此法大善!”扶蘇將這一條記在一條鞭法之後,待天幕講完之後便與父皇商量改善稅制之法。
王安石也有種茅塞頓開之感,只要將稅賦與土地掛鉤,那些少地、無地的農民便不會被迫家破人亡了。
【整頓財政,實行火耗歸公,火耗就是碎銀鑄成銀錠時的折耗,原本是由交稅的百姓自行負擔的,而火耗沒有定額,收多收少都是地方官的“來錢之道”,相當於百姓多交一層賦稅養著那些貪官汙吏。雍正將地方官吏強行攤派給普通百姓的火耗,變成朝廷撥發給下級官員的養廉銀,官紳一體當差一體納糧,改變了上千年的官紳不當差不交稅的陳規舊習。】
這一條引起了各時空統治階級的軒然大波。
科舉制前,當官要看名聲、看血統,這是他們祖輩帶來的餘蔭,祖輩世代都是高官顯貴,怎麼能與普通平民一樣交稅服役呢。
科舉之後,參加科舉就是突破原生階層,實現階層躍升的最佳途徑,十年寒窗苦讀,一朝天下聞名,為的不就是與普通百姓不一樣的特權嗎。
康熙也將目光轉向跪在階下的胤禛身上,這個兒子做事也太莽了,相當於直接斬斷了高官顯貴的特權,他就不怕被他們反撲嗎。
這樣的法子很好,但康熙自認學不來。
若當真要改變國朝的面貌,怕是還真得這個天不怕地不怕的四兒子來做,康熙有些理解為何自己會選擇胤禛作為繼承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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