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章 小偷 (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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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頓飯吃完,丁雲峰跟溫莎,算是互有好感,這女孩積極主動,每逢週末休息,都會約小丁出門逛街,喝點咖啡,或者閒聊,溫莎跟他講述自己的見聞,飛京城時,遇到啥了,飛廣州時,廣州啥樣,還有滬市,深圳,成都,西安等等,比較有特色的城市的風土人情。
這些地方,小丁哪兒都沒去過,感覺跟聽評書似的,四個字形容,叫心嚮往之。
“你學問真好,什麼都知道。”
“嘻嘻,讀萬卷書,不如行萬里路嘛。”
一來二去,兩人算是確定了男女朋友的關係,當然,90年代初期的男女朋友,最多也就牽個手,不像現代,隨便同居,跟結婚都沒有區別。
情人節時,經由孫婷婷的提醒,丁雲峰才給溫莎買了金項鍊和金鐲子,溫莎笑著拒絕,她嫌這玩意太土了,轉身領著丁雲峰,去松江百貨大樓,買下一件皮草,花掉一萬多塊。
小丁結賬時,心都在滴血,暗想:“這娘們兒真是個燒錢的機器。”
溫莎似笑非笑的問:“咋的,心疼錢啦?”
丁雲峰口是心非的說:“哪兒能呢,這皮草好,特別襯托你的身材,你穿著跟明星似的,雍容華貴,有點像香港那個叫什麼來著……關之琳!”
“哼,油嘴滑舌的。”
兩人也算打情罵俏吧,心情都很愉悅。
離開百貨大樓,正要去旁邊的飯館吃飯,忽然有個婦女,從側面狠狠撞了溫莎一下。
“哎,怎麼走路呢?”
溫莎一聲驚呼,那婦女連忙道歉:“哎呀,大妹子,對不起,我走路沒長眼睛,你沒事吧?”
“沒事兒,以後小心點!”
溫莎擺擺手,正想放她走,卻見丁雲峰,一把抓住了婦女的胳膊:“錢包留下。”
原來,這婦女竟然是個小偷。
“大兄弟,你說啥呢?別埋汰人啊!”
婦女被丁雲峰識破身份,臉色一變,卻還要抵賴。
這時,旁邊人群裡,走出一個小夥兒,他跟婦女擦肩而過,那婦女變戲法似的,把錢包轉交到小夥手裡,然後張嘴就跟丁雲峰胡攪蠻纏。
“這麼多人看著呢,你說我是賊,你得有證據,來吧,你搜我身,搜出來了,我跟你去派出所,搜不出來,你必須給我道歉!”
丁雲峰懶得理她,直接一個勾拳,打在婦女臉上,那婦女轉著圈兒,撲倒在地,吭都沒吭,就暈了過去。
丁雲峰是社會人,對待自己女朋友,當然柔情蜜意,甜言蜜語,脾氣好的不得了,對待小偷,他就恢復了江湖本色,沒有任何的憐憫之心。
丁雲峰覺得,犯罪分子可以分為“明知故犯”和“無意冒犯”兩種型別,明知故犯的,比如小偷或強盜,對付這種人,絕對不能心慈手軟,而無意冒犯的,比如失手誤傷人命,開車躲避不及,或者剎車失靈產生的肇事等,這種可以高抬貴手,讓他們有個改過自新的機會。
小丁沒啥文化,做事全憑本能,卻不知道,他這種價值取向,頗有一些儒家思想裡的“春秋決獄”、“論心不論跡”的遺風。
“兄弟,下手這麼狠?練過啊?”
婦女的同夥,本來拿了錢包,轉身要跑,忽然見到婦女被人一拳悶倒在地,頓時眼神變得兇狠起來,從兜裡掏出一把三稜軍刺,錢包也隨手丟給旁邊的人。
“啊……”
溫莎看見軍刺,嚇得花容失色。
“沒事,有我在呢。”
丁雲峰把她拉到自己身後說。
“草,英雄救美唄?”
人群中,又走出兩個小夥子,一個拿著砍刀,跟軍刺一起,擋在丁雲峰前面,另一個拿著鋼管,在溫莎後面,堵住兩個人的退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