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怒火 (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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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春季,保健路大螃蟹,被丁雲峰給銷戶了。
半小時後,丁雲峰被警方抓獲。
由於李志強的事,在報紙上發酵,社會影響很大,群眾都覺得,丁雲峰是為姐夫出頭,紛紛贊成他的仗義之舉,保健路的商戶,甚至聯名寫信,控訴大螃蟹涉黑涉惡,丁雲峰是被逼無奈才為民除害。
這時,藥廠領匯出面擺事,上下打點關係,最終,丁雲峰被判了個防衛過當。
判決書裡寫著:丁雲峰來找大螃蟹,是想給姐夫要點醫藥費,大螃蟹非但不給錢,還拿獵槍嚇唬他,結果,獵槍走火,崩死吳超,丁雲峰受驚,為求活命,才丟出西瓜刀,慌亂中命中龐松,因此,丁雲峰屬於防衛過當,被判三年半的有期徒刑……
從被公安抓獲,到檢察院批捕,法院判決,中間有幾個月的時間,丁雲峰都在看守所裡渡過,這段時間,他的身份不是罪犯,而是犯罪嫌疑人。
看守所的條件,比監獄更為惡劣,罪犯在監獄,八個人住一間房,有自己的床鋪,被褥,飯菜偶爾有肉,因為要勞動改造,吃太差沒力氣幹活。
看守所裡,啥也不幹,吃和住都非常爛,先說住吧,一間屋子,兩條大通鋪,類似東北土炕,但墊著床板,中間留個過道走人,最裡面是衛生間。
每條大通鋪,至少睡十多個人,二十多平米,三四十人住,夏天熱,冬天冷,腳臭味,呼嚕聲,相互影響,特別遭罪。
如果每個人,都乖乖的平躺,地方差不多也夠用,但是,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不可能那麼平均,特別是看守所這種地方,更講究尊卑秩序。
犯罪嫌疑人裡,有關係的,有資歷的,混得好的,睡頭鋪,地方稍微大點,隨便翻身,來了飯菜,頭鋪先吃,然後二鋪,三鋪,四鋪,睡覺的地方,越往後就越窄,大通鋪尾部,想躺平都是奢望,側著身湊合睡吧。
小丁剛進去時,還以為自己要完犢子了,心態就是破罐子破摔,愛誰誰,誰跟他裝B,他就收拾誰。
小丁分配的監舍,頭鋪姓黃,是個瘸子,歲數挺大了,看著貌不驚人,但是江湖資歷很深。
80年代,松江市有個涉黑大哥,名叫喬四,號稱夜夜做新郎,天天換新娘,社會危害性很強,目前,已經被公安擊斃了。
黃瘸子以前是喬四的手下,負責給他出謀劃策,算是狗頭軍師吧,就是港片裡,社團“白紙扇”的職位。
黃瘸子問丁雲峰犯了什麼事,丁雲峰如實回答,黃瘸子一聽,他把保健路的大螃蟹給乾沒了,頓時提高警惕,態度從漫不經心,變成了十分友善。
“老弟,我認識保健路大螃蟹,那個B養的,不是好東西,你把他乾死了,你是這個,我佩服你!”
黃瘸子給丁雲峰安排到大通鋪居中的位置,也沒讓他幹掃廁所,拖地,疊被等活兒,生怕刺激到他,做出什麼不可控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