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部分 (第2/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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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義氣什麼的,不可能像國企那麼正規,加上高飛除了批錢其它的雜事兒他根本管不過來,於是從東四環那個專案裡臨時調了個經理配合趙磊辦理公司註冊的一切事項,說是配合也就是提供了一個身份證,註冊資金是從財務拿的。
高飛不好投機,本想用那塊地蓋樓,可趙磊想打短線勸他把地作到三通一平就給賣了,高飛一看既然這樣,也就同意了,還把跟他合作的美國一家基金——凱思基金介紹給趙磊。凱思基金是專門從事房地產投資的,對投資回報率的要求一般很固定,因此出價來說對趙磊這種個體戶來說相當可觀,但他們堅持掌握專案的管理權,所以一定要買斷,高飛依然讓趙磊全權負責商務事宜。
凱思是大公司,合同從談判到簽約用了半年多,並按合同約定付了第一筆款。
轉讓合同高飛是看過的,裡面有兩個條款他當時也猶豫了一下,大致寫的是由他和趙磊註冊的公司收取凱思的全部轉讓款,當時趙磊說這樣好操作,再說那個公司高飛的股份又是51%;還有一條是凱思一共四筆轉讓款,第一筆趙和他是8:2分,第二筆倒過來,第三四筆平分。趙磊當時一臉可憐相,說急著用錢,還說實在不成可以多給高飛5%,高飛當然不會多要他的5%,再者從整體權益上來講也沒什麼影響,所以高飛也就沒深究,畢竟兩個人是從小的朋友了。
過了一段時間,高飛感覺不對勁了。
財務提醒高飛第一筆20%的轉讓款200萬應該找趙磊要了,高飛就讓會計去要,會計要了大半個月也沒要來,跟高飛彙報說趙總老是用各種理由拖著不給,眼看第二筆款付款的時間就快到了。
高飛每年都對手裡的公司進行審計,負責審計的人找趙磊要那個房地產公司的報表和工商登記材料,趙磊總是左推右推,負責審計的人很負責,乾脆跑到工商局去查詢公司的登記資料,這一查可不得了了,她反覆確認後跑回來給高總看,公司剛剛在一個月之前增了資,還變更了法人代表,高飛的股份變成了20%,總經理和執行董事都不是高飛派的人了。這時高飛才想起來合同裡的那兩個條款,原來是早有預謀啊!
高飛很清楚,變更個工商登記對於趙磊來說太簡單了,除了需要偽造個股東簽字外,營業執照、公司印鑑都在趙磊那裡,不過是舉手之勞。只是他沒想到趙磊居然這麼“深謀遠慮”,這麼一折騰,如果趙磊“開恩”的話,高飛最好的情況下也就只能拿到20%的轉讓款,算來跟投進去的本金都不夠了。
高飛就給趙磊打電話,趙磊倒是接了,可遠不是當初讓高飛投資時的嘴臉了。他反覆說這個專案是他找的,後面的工作高飛也不管全是他一個人在辦,再說當初也只是找高飛借錢,沒說一起分利啊,大不了給高飛5%的利息什麼的。高飛什麼也沒說撂了他的電話。
高飛非常生氣,在電話裡對陳小珞說:“我認識他這麼多年了,他怎麼能這樣呢!”
信任是種麻醉劑,醒來的時候會很痛苦。陳小珞能明白他被好朋友坑的滋味,趕緊趕回家。
高飛情緒很差,陳小珞問:“你打算怎麼辦?”
“我諮詢了律師,律師說去公安立案有難度,建議我以‘侵犯股東權益’起訴,但在時間上無法保障,什麼主體啦、管轄啦、申請鑑定啦,一審對方不製造什麼程式性障礙的話也得半年,二審還要三個月,律師跟醫生一樣,都往壞了說,一年能打下來就不錯。等到那會兒,趙磊早抱著錢在夏威夷游泳了。”
“為什麼去公安局報案有難度啊?”
“律師說首先是還沒有造成實際損失,其次是隻有詐騙才好立案,但這個案子定成詐騙難度太大了,表面上看就是股東糾紛什麼的。”
陳小珞在影視或文學作品裡看過的都是那些為了吸引觀眾的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