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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又能學習多少東西?
很多東西是不應該出現在一個如此年輕的男人身上的。
但恰恰就出現了。
他全身上下的各種優秀,讓人望其項背。
而這個高大俊朗的男人,隨時在刻意低調。
不到萬不得已,他是不會顯露出他的真正實力。
眾人知道。
如果葉飛虎不是被逼到了絕境,他不會使出高超的刀法。
高超的謀略。
高超技戰術軍事技巧。
如果讓他在一個和平的環境之下,或許10年,20年,100年,都不知道這個男人大智若妖。
身上有著如此驚豔的一面。
這是怎樣的一個男人?
此刻靜下心來的蕭琳,秦月,朱雀,包括金曼莎都在深深思索。
“德彪兄弟,能講講你和葉老大是怎麼認識的嗎?”
此時的金曼莎雙手托腮。
目光清澈。
一副鄰家少女謙虛提問的模樣。
看得蕭琳,秦月,朱雀一陣莞爾。
心說金曼莎這傢伙真是個戲精。
她這一招來對付耿直的奧德彪,或許是一拿一個準。
當金曼莎問出這句話時。
奧德彪的臉上有些嚴肅。
奧德彪彷彿陷入了久遠的回憶之中。
他臉上有著凝重,但眼中有著無盡的痛苦迷茫。
狗熊抓過一瓶清酒,擰開蓋子,一仰脖灌入,一口喝乾。
他抹了抹嘴。
“我不知道我是哪裡的人?”
“更不知道我的父母是誰?自我記事開始,我就在大街上流浪,乞討要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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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天睡在土地廟裡,下雨天睡在別人屋簷下,冬天睡在飯館的火灶旁邊,餓了就要飯吃,要不到就翻垃圾,看裡面是否有食物。”
“或者去樹上採野果吃,抓老鼠,抓小鳥,抓野兔,打野雞,凡是能夠吃的,我都會想方設法把它弄來吃。”
“由於我從小身高體壯,有不少黑社會或者是小偷邀我加入其中,但都被我拒絕了,於是他們就對我展開報復,打罵我。”
“我七八歲的時候,還無法反抗,但我到了八九歲時,我就可以一拳將20多歲的大人打飛出去七八米遠,躺在地上,半天起不來。”
“10歲左右已經無人敢惹我了,走到任何地方,那些混混,或是小偷都繞著我走。”
“後來我乾脆懶得去要飯,也懶得去採野果吃,餓了就到那些小偷或者黑社會的地盤裡去,叫他們拿吃的拿喝的。”
“稍有不服,我就把他們全部打趴下,把他們的堂子給徹底砸了,所以說只要我在的地方,他們離我很遠,但他們定期會孝敬我一些吃的。”
“有些小偷被人追殺時來到我身邊,他們就獲得了安全,那裡的小幫會解決恩怨的時候,都要先徵求我的同意,否則就是大逆不道。”
“這渾渾噩噩的日子,我過到了16歲左右,有一天,葉老大突然出現在我身邊,我記得他問我,想不想找一個能隨時吃飽飯的地方。”
“看著葉哥那一身正氣,我點了點頭,於是我就跟他走了,從此他就是我哥,我就是他兄弟,槍林彈雨,刀山火海,我跟他闖。”
“哥是我在這世界唯一的親人,我是他的後背,不讓敵人對他背刺,想動我哥,就要從我的屍體上踏過去!”
“哥帶我進了軍營,那裡是我喜歡的地方,有吃有住管飽,用重機槍殺鬼子,那叫一個爽快!”
金曼莎眨了眨眼睛,似有所悟。